■董少鹏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25日再次提醒投资者不要盲目“炒新”,表示要逐步建立起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导市场理性认识新股投资价值。3月7日以来,沪深交易所相继推出遏制炒新的措施:一是根据新股上市首日换手率和股价波动幅度予以停牌;二是对投资者实行适当性管理。这些措施虽然受到争议,但笔者认为是必须之举。
有人认为,设定新股首日涨跌幅和换手率上限,挤压首日交易时间的做法违反证券法;也有人认为供需失衡是新股遭遇爆炒的原因,停牌措施于事无补。不过,任由二级市场把发行时已畸高的新股价格继续推高,而不进行干预,还美其名曰“市场化”,更不是负责任的做法。目前的做法虽不完美,今后也不一定可以长期执行,但做比不做要好。
对投资者实行适当性管理,主要体现在创业板市场。深交所最近向证券公司发出通知,规定“对于交易经验不足2年的新申请投资者,原则上不得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对于交易经验满2年但风险测评结果显示风险承受能力低(保守型)的新申请投资者,“原则上不得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有分析认为,这是为创业板退市制度做准备。不过,笔者认为,此举首先针对的还是炒新问题。
创业板初期的炒新现象十分严重,从一定意义上说,创业板把新股炒作文化推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两年多之后,一些股票纷纷下跌,并且幅度特别大。很多散户投资者经受不了这样的损失,怨言很多。
市场参与者和管理层都认识到,市场化是需要条件的,实现市场化必须有配套的政策和配套的文化。去年11月以来,监管层反复倡导投资蓝筹股票,强调不要过度和盲目炒新。这其中涉及一个基本的认识问题,即暴涨暴跌主要与普通散户盲目跟风相关。笔者认为,这个认识并不全面。因为有一些散户其实已经机构化了。
管理层目前可采取的措施,一是提升投资文化;二是在制度上做出调整。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不要让绵羊和狮子一块赛跑,是十分必要的。
深交所规定,如果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坚持开通创业板交易”,则“应对客户申请、风险揭示及相关劝导工作等情况通过书面、电子或录音等方式进行详细留痕,以备核查”。笔者认为,这是辨别真散户和假散户,揪出假散户的必要手段。
把投资不满两年者归入风险承担能力弱的投资者之列,可以有效避免庄家借新开个人户头实施价格操纵。减少“假跟风者”和“真跟风者”,让股市的交易更加真实。即使庄家搞对敲,跟风的力量小了,操纵难度也加大了。
股票一级市场价格居高不下,与投机文化有关,也与发行和交易制度有关。对庄家通过共谋、对敲方式操纵价格的行为,必须严查严打。不仅把二级市场上对敲、共谋的机构和人揪出来,而且把包括询价过程当中对敲、共谋的机构和人揪出来,才能让交易价格还原真实。
就限制交易措施来看,现在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进行限制还不足够,可以考虑把限制时间段延长至上市第一个月或者前几周。这有点像商品房的限购,有一定行政色彩,但属于不得已而为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