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审核或注册制不是核心问题;新股审查重点转向保护投资者权益
昨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接受新华社和人民日报专访,对目前市场热议的取消审核制、“股指十年归零”等说法作出回应。郭树清称,发行体制改革的要害是降低不正常的超高价格;去年底上证综指数值和十年前一样,但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十年无收益。
股指归零不等于没有回报
2011年下半年股市惨跌,以沪市指数计,2011年下半年股指低点与2001年高点接近,投资者遂有“十年零涨幅”的看法。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度对此作出了回应。郭树清称,去年底上证综指数值确实和十年前一样了,但是这不意味着投资者十年无收益。
理由是,第一,股指是时点数也即存量,收益是区间数也即流量,不具可比性。上证综指从1991年创立以来,大幅波动,如果选择在最高点,就增长了61.2倍,这并不意味着对应时段里买了股票的人收益达到那么多倍。
第二,上证指数的成分和权重其间有很大调整。如采用绝对可比口径计算,过去十年股指累计涨幅为28%,年均涨幅为2.5%;加上分红等因素,指数投资收益率为40%,年化投资收益率为3.4%。
第三,由于指数的不可比性,相同指数水平反映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完全不同。2001年6月平均市盈率接近60倍,而2011年12月只有约13倍。至于现金分红收益就更无法相比,现在的总量比十年前增加12倍。
审核制还是注册制不是核心问题
郭树清上任以来,证券市场改革步伐渐快,市场各方也对新股发行改革等提出热烈建议,不少学者建议取消发行审核制;此外也有报道称郭树清曾询问发审委委员IPO是否可以不审。
此次在接受人民日报访问时,郭树清对此回应指出,实行审核制还是注册制,并不是问题的核心。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监管机构、交易所平台和其他市场中介的职责和义务,如何保证企业能够完整、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
郭树清指出,在那些实行注册制的市场,有些审查得比我们要严得多、细得多。我国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上股份公司有数万家,完全放开使其自由到交易所上市很难操作。郭树清说,需要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股本和债券市场,同时也要把审查重点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转移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来。
此外,郭树清还对具体的改革思路提出了看法。他说,从发行监管的角度看,要更加专注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不断提升财务报告的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将引入更多市场力量来评估拟上市企业,提示其可能的特有风险,让更多投资者监督定价。
此前证监会已经延长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间,同时推出了指数公司和证券信息公司测算的行业平均市盈率,郭树清称未来会尝试更多有针对性的办法。
本报记者 吴敏
■ 热点
打击内幕交易需借鉴海外
自郭树清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打击内幕交易成为了证监会监管重点。
郭树清指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充分发挥已有的综合防控体系的作用。此外有些制度安排也可能需要借鉴国外的一些有效做法。
在一些国家,和解制度在内幕交易查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调查者接受监管部门的执行措施,但既不承认也不反驳相关指控。这样既能提高监管实效,使受损害的其他投资者相对迅速地获得赔偿,也能产生足够的惩戒效应。
债市最大问题是政府背书
郭树清指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不统一,偿债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信用责任模糊。不同的部委审批,最大的问题就是提供了某种隐性的背书或担保,长期积累下去就会形成较大的系统性风险。
此外,他也回应了此前市场热议的“垃圾债”问题。他指出正在研究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公司债的一个种类,它包含高收益债的市场需求,但又不局限于高收益债。发行此类债券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工具和途径。
(吴敏)
■ 对话
证监会派出机构摸底分红“铁公鸡”
昨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专访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九问资本市场》一文。对于近期备受投资者关注的炒新、分红等问题,郭树清一一给出了回应。
“一夜暴富”心态不可取
记者:我国股市一直存在着炒新、炒小、炒差风气,管理层多年来一直宣传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效果并不明显。投资者教育有用吗?
郭树清:截至2011年底,我国自然人持有A股流通市值占比达26.5%,但整个市场自然人的交易量占85%以上。散户在新股认购中占发行股数的70%左右,在上市首日的交易账户中占99.8%。加上我国特有的文化习惯影响,市场中注重“消息”、听信“题材”、闻风炒作、追涨杀跌等现象盛行。中小投资者承担了新股高定价的主要风险。新股高价发行及与之相关的炒新股、炒小股、炒差股破坏了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从最基础层面上扭曲了市场结构。
我们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就是要鲜明地反对赚快钱、赚大钱、“一夜暴富”的投资心态,深入推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买者自负”的理念。对大多数人来说,投资股市遵循常识是最可靠的。一是购买绩优大盘股;二是适当分散;三是买入价格不要过高。
公司分红不积极影响投资者信心
记者:这段时间,证监会密集推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举措。其中最受市场注目的是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措施。在推动上市公司更多回报投资者方面将有哪些安排?
郭树清:由于历史原因,我们经济中的股本约束和投资回报机制还较薄弱,不少上市公司分红意愿不强,主动回报股东的意识明显不够。这影响到市场的气氛和投资者的信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属于公司自主决策事项,只有董事会和股东会才有权决定是否分红。监管部门将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自主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分红政策。
对累计净利润为正数但未分红公司的情况,证监会派出机构前期已进行了调查摸底。我们将督促公司充分披露其未分红的具体原因、未分配资金的用途和预计收益、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不吻合的原因等信息。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的公司要加强监管约束,帮助企业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观念,持续推动企业完善其公司治理。
此外,退市制度的实施,理论上大家都赞成,一具体到企业、地方和投资者个人,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除了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要积极审慎操作,也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据《人民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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