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养老金预计明年在其投资管理方面会有重大进展,运作方式上或将在参考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以改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近日在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国际论坛2011———欧债危机与中国养老金改革”上透露。
作为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快的国家,我国的养老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10年若剔除1954亿元的财政补贴,企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收不抵支的省份(含新疆建设兵团)共有15个,缺口高达679亿元。这意味着中国养老金制度潜在的财务风险已经出现显性化的苗头,甚至到了难以离开财政补贴的程度。
面对欧债危机的愈演愈烈,许多人开始反思中国的养老金改革应该如何汲取教训。有关专家建议完善市场环境,拓宽养老金投资范围。
养老金投资管理明年或有重大进展
社保资金进入股市的步伐正在加快。戴相龙透露,目前我国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养老金滚存数额较大,这部分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长期收益较低,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预计明年在其投资管理方面会有重大进展,运作方式上或将在参考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以改进。
在具体投资渠道上,戴相龙表示社保养老基金应有一定比例投资股市。由于地方管理的养老金还有日常支付需要,因此投资股市比例可能低于社会保障基金40%的入市比例,但可能高于商业保险25%的入市比例。
由于投资渠道单一,长久以来,社保五险基金的收益率一直低得令人揪心。相关统计显示,2000年至2008年全国养老金账户年均收益率不到2%,低于同期2.2%的CPI年均增幅。
与此相比,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社保储备基金在过去11年间的投资表现则相当惹眼,年均投资收益率高达9.17%,“即使今年资本市场行情低迷,平均下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也可达8.7%左右。”戴相龙说。
今年以来,关于建立、完善、推动社保体系建设,研究社保资金入市的消息不时闻诸于耳。9月初,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表态“证监会正与相关部委协调,继续推动‘中国401K’相关政策的制定”。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财经》年会上发言称,地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政府预算余额需要考虑开设投资途径,像全国社保基金一样进行投资。
除了资金入市,专家学者们还提出了其他的政策建议以维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表示,在重大投资领域,包括实物投资、金融市场投资等,要给予养老金第一优先权。国家应该把最可靠、最赚钱、在宏观体系最有定价权的项目,给社保基金来投,确保它不贬值。
戴相龙认为,中央财政收入超预算部分要以较大比例划到社会保障资金;另外,鉴于地方国企对国有股上市划转社保基金并不积极,戴相龙建议应由国务院直接发文将这一渠道巩固起来。
与会当天发布的《2011年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指出,国家可能成立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运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地方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中央财政集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体制进行统一研究,统一决策。
针对各方关注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透露,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已批准4个受托人设立20个集合计划,明年或在评估针对试点效果后继续扩大试点规模。
欧债危机:高福利惹的祸?
持续两年之久的欧债危机至今依然悬而未决,有观点认为,欧洲的高福利制度正是造成欧洲当前危机的“祸首”。“养老金福利制度是导致欧债危机一个重要因素。”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过度的福利和慷慨的保障使福利国家不堪重负,“老龄化成本”不断显性化和货币化日益成为欧债危机的一个重要诱因,逐渐使福利国家亦步亦趋深陷债务泥潭。
以希腊为例,其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高达95.7%,远远高于美国替代率(39.4%),也高于欧洲大陆主要福利国家养老金替代率的平均水平(60%左右)。在欧盟各国,2010年希腊的公共养老金支出水平排位第四,占G D P的11.6%,高于欧盟国家和欧元区的平均水平。
“欧债危机是金融危机,是经济危机,甚至是 一 场 政 治 危 机 , 但 不 应 当 被 认 定 为 福 利 危机。”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不能将提高国民福利、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从100多年前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创立开始,就扮演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维系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不可替代的角色。历史也证明,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化解着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而不是导致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
不过,尽管各方观点看上去针锋相对,其背后核心却都是出于对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和养老制度的关注与担忧。“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都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华建敏认为,这是我们下一步改革的主要任务。
对中国改革的六大启示
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各项养老基金积累均达历史最好水平,覆盖范围也达历史最高水平,制度的可持续性和支付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不过,由于制度设计和政策缺位等原因,导致我国的养老金问题依然面临严峻挑战。”郑秉文认为,目前仍在不断加深的欧债危机,对中国的养老金改革提出了六点重要启示:
第一,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首当其冲。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所有欧洲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都在61岁以上,只有卢森堡等3个国家是60岁,英国、德国、西班牙、瑞典等绝大部分国家是65岁,冰岛和挪威是67岁,未来计划继续提高退休年龄的国家有11个。
反观我国,男性法定退休年龄是60岁,女性50岁(女干部55岁),且提前退休现象十分普遍。
第二,强化制度的个人激励支付。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遵缴率(缴费人员占参保人员的比例)始终呈逐年下降趋势,历年分别是90.0%,89.9%,89.5%,87.7%,86.5%。即使是缴费人员,也有很大一部分只按较低比例缴费。这与社保统账结合模式中个人账户的定位始终不明有关。
第三,高度重视职业年金制度。与很多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希腊养老金制度严重失衡,结构畸形:第一支柱负担沉重,而第二支柱刚刚建立于2002年,参加人数仅占劳动人口的0.2%,其全部资产仅占当年G D P的0.01%,在O E C D成员国中倒数第一,与当年O EC D成员国75.5%的平均值相去甚远。
第四,加强缴费与权益之间的精算关系。在中国统账结合的公共养老制度中,每年一度的全国范围养老金待遇统一上调,模糊了账户与统筹之间的边界,多缴多得的激励敏感度降到最低水平。虽然,这种外部干预对遏制养老金增长率恶性下降起到了极大的缓解,但长期来看对制度的破坏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五,养老金水平不能超越经济发展。还是以希腊为例,统计显示,希腊男性和女性的平均终生养老金财富总额分别为52.8万美元和60.9万美元,同期欧盟成员国的数字为38.0万美元和42.8万美元,O E C D为43.6万美元和50.4万美元,美国为25.4万美元和29.4万美元。
第六,厘清两个制度的边界。2008年希腊财政对养老保障体系的补贴高达151.7亿欧元,相当于当年G D P的6.34%,占当年养老保障支出总额的一半以上(52.19%)。而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从1997年起就开始接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至今累计高达10254亿元。未来应把缴费型养老制度与非缴费型制度划清边界,在立法上切断缴费型制度“挟裹”财政的潜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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