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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被指流于形式 改革仍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6日 09:30  中国经济时报微博

  ■热点直击■本报记者 马会

  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自11月28日晚出台后,随即成为市场焦点。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从无到有,已经迈出艰难的一步,但有些制度设计带有漏洞,容易带来权利寻租空间或者很难执行等,这样导致的结果可能是“制度设计仅仅流于形式”。

  退市改革迈出艰难一步

  28日出台的《意见稿》主要包括:一是新增两个退市条件。连续36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和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二是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不支持借壳上市;三是缩短资不抵债退市时间和净资产为负退市条件,净资产为负,暂停上市。连续两年为负,股票终止上市;四是成交量过低公司直接终止上市,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终止上市。

  “创业板退市制度是重大利好,中国股市终于迈出了退市制度改革的艰难一步。”武汉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本报记者,创业板退市制度带来的直接影响是:一则敦促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尽快启动,二则引爆垃圾股“股价革命”,迫使炒壳重组游戏望而却步,它让股民学会用脚投票。

  “一些制度设计是敦促某些创业板公司真正有效退市的重要措施。”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微博)对本报记者说,比如,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对资不抵债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等。

  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微博)则认为,快捷、有效的退市制度是创业板的核心制度,对抑制市场投机、高市盈率和形成合理的风险机制至关重要,创业板退市规则意义重大,但是,短期来看,作用甚微。

  避免流于形式

  虽然,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看起来很美。但是,业内专家也指出,新增的两个退市条件不太合理,很难真正达到让“垃圾股”推出股市的目的。

  曹凤岐说,“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股票将终止上市”的规定很难执行,首先是因为创业板股价高,动辄六七十元,跌回面值很难;其次是,如果前19个交易日低于每股面值,第20日将股价拉升起来超过1元,仍然可不退市。

  北大证券研究所所长吕随启对这种观点深表赞同。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每一次公开谴责,都是上市公司与交易所及监管层之间多头博弈的结果,一旦退市与被谴责关联,谴责就成了一种有寻租价值的权利。“36个月的被谴责期”,该制度为各方留下的博弈空间和回旋余地太大。

  吕随启指出,目前来看,上市公司股票面值多为1元,海普瑞发行价148元,最高交易价格188.88元,即使现在也才跌到60元(复权价),还有59元才能跌到面值以下;看来海普瑞这辈子大概不会有退市之忧了。比破发跌得再多也不会出现问题。不难看出,“1元退市标准”的制度设计,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形式大于内容。

  吴晓求也质疑,一是36个月连续受到公开谴责三次,这种事情发生概率很小;二是多数公司过度超募,几年之内,很难出现低于面值的交易;退市制度还有一个缺陷,就是退市与大股东以及高管减持没有任何联系。

  董登新对这种观点则不太认可。他指出,以前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几乎没有淘汰机制,垃圾股鸡犬升天,当然没有1元股,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后,1元股就会变成现实。市场化退市制度是最高境界。例如,1元退市标准、成交量退市标准、市值退市标准等,它们都是投资者“用脚投票”的结果。严厉的退市制度足以威慑赌徒和炒壳重组客,垃圾股股价地震迟早会发生。到那时,1元退市标准将会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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