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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现金分红不应一刀切 分红意愿亟待加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8日 10:37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11月18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近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总额都有长足进步。同时,上市公司分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近三年来上市公司分红总额占年度未分配利润比例呈现下降态势。

  日前多家上市公司都指出,分红应该制度化,但也应该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区别对待,有条件的公司应当科学、合理的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总体来看,中国股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愿已经有了长足进步。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的研究数据显示,2001年以来,分红公司占比由原来30%左右提高到2010年的60%以上。从最近三年数据看,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

  同时,沪深两市都存在"募集多回报少"的现状。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通过IPO、增发和配股募资共计募集4.1964万亿元,而过去二十年内,上市公司共计分红约2.1万亿元。

  从上市公司分红总额占年度未分配利润比例来看,近三年占比在逐渐减少。从2006年至2010年,分红总额占未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是:16.82%、68.28%、20.94%、17.16%和16%。2007年上市公司分红比例大增,与当年股改推进有直接关系。

  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研究显示,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分红情况相比,我国上市公司股息率还处于偏低水平。从历年分红回报看,2001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流通股股东获得股息率平均为0.907%,总体水平低于境外市场水平。

  有上市公司董秘认为,分红之所以成为问题,说明市场还处在很不成熟的阶段。这反映出国内上市公司的资本文化尚未成形,没有真正认识到为股东创造价值是上市公司立足的根本。

  市场人士认为,分红能力是衡量公司价值的重要指标。在实践过程中,分红对公司维护股价、进行积极的市值管理有利。

  山东黄金董秘林朴芳认为,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有效提振市场和投资者的信心。山东黄金自2003年上市以来已连续派现分红。林朴芳还认为,上市公司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分红制度化。

  福星晓程2010年度实施现金分红"10派5元"。公司董秘王含静对此表示,给予股东分红回报,在公司章程里有明确规定。公司以现金形式分红是对投资者一种更负责的体现。

  她认为,分红不仅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责任,还是市场诚信的良性互动。尽管公司在发展阶段,对现金流的要求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够盈利并给予股东分红,本身就能坚定股东的投资的信心,今后公司有新的投资计划,股东也会积极支持。这就形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良性互动。

  今年11月初,证监会提出拟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该措施得到了正在过会的准上市公司积极响应。

  虽然分红正在成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但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分红问题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应当科学分红。

  王含静认为,应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近期对资本的需求,兼顾资本市场情况,谨慎决策,科学分红。她说,分红压力各个行业不同,企业发展各阶段也不同,不能一刀切,现金分红要量力而行,并非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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