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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提升上市公司分红 新规有利于价值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1日 06:47  南方都市报微博

  郭树清走马上任后点燃了第一把火。证监会要对“铁公鸡”说不!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拟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包括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微博)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A股20年以来真真正正的利好,久旱逢甘露。万联证券研究所所长高上也认为,这将会对A股的投资理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该项制度还要有退市、约束再融资等相关配套措施配合。

  近3年来分红只占利润23%

  “近年来A股重融资轻回报现象严重,派息率只有国外的三分之一,分红派息明显低于回报。”昨日,万联证券研究所所长高上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说创业板、中小板的小公司在企业刚起步阶段,为了更好地扩张和发展,分红较小还可以理解,但到了稳定发展阶段,既不能通过营业收入的增长来扩大市值,又不给投资者回报,就难以理解了。

  南都记者根据同花顺统计发现,2009年至2011年11月9日,沪深两市通过发行新股和再融资途径合计募集资金为22164.93亿元,其中IPO、增发和配股的募集资金额分别为9431亿元、9691亿元和1958亿元,而自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的A股印花税高达847亿元。

  2009年1月1日至昨日,A股1930家募集资金的上市公司分红总额达3586亿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与分红总金额比例高达6:1。其中,创业板尤为突出,27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1937亿元,分红69亿元,二者比例达28:1,远远超出平均水平。

  从利润与分红金额的比例来看,两市所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8885.20亿元,利润38829.88亿元,分红占比22 .88%,共有262家上市公司近3年来没分红或送股,其中有94家属于创业板公司,占27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占34%,占两市所有同类上市公司的35%。

  其中股利支付率为0的“铁公鸡”公司794家,占两市2290家上市公司的34%,在50%以上的115家,在10%-50%之间的为1088家,在0-10%的有269家,23家为负数。最高的为株冶集团,股利支付率为839%,其次为宝钛股份,为514%,第三为万泽股份,为512%。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上市公司均有着透明的股利政策和长期的分红措施。通用汽车、可口可乐、美国铝业等股票数十年来保持一定数额的派现,其股票被兼顾固定收益和成长价值的投资者长期持有。在“金砖国家”中的巴西,该国公司法要求股份公司必须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盈余进行现金分红,且比例不得低于盈余的25%。

  A股这可怜的分红,普通投资者拿到的更少。同花顺统计,1990年末到2011年11月7日,A股累计完成现金分红总额约2.05万亿元。如果按照一般投资者的持股比例30%计算,红利最高不过0.61万亿元,而同期两市募集资金高达4.65万亿元。

  分红新规有利于价值投资

  高上表示,A股近年来重心下移,投资者主要靠价差博弈投资获利,进行零和游戏或者负和游戏,对A股的投资理念是扭曲的,A股的换手率越来越高,不利于股市的长远 发展 ,此次新股如 果能 够严格执行,将 有利 于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垃圾股和题材股的炒作之风将收敛。

  “为什么资金宁愿流向高高在上的房地产、黄金石头,死活不肯进股市?”李大霄认为,此次分红新规抓住了中国证券市场20年以来重融资轻回报的问题本质,树立让投资者赚钱而不是赚投资者的钱之政策思路,市场才能长远健康发展,投资者所购买的才是股票而非筹码,老百姓才敢将钱放心地放入股市,牛市可期。

  此前,证监会也曾多次强调上市公司“分红”问题。2001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将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之一。2004年管理层曾经公布过一套“强制分红”的规定,规定近三年没有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不得再融资。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又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须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2008年10月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净利润的30%。此后,监管层又多次提及,将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逐步引导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报中明确分红政策,进一步严格上市公司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显然,强制分红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这是证监会一贯的政策。

  “此次证监会对分红的规定与以前不同。”李大霄这样解释为何给予这次新规如此高的评价:第一,这次明确提出“所有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说明管理层对分红的重视高度;第二,证监会将推动分红税收政策合理化,增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将解决“分红”的磨耗问题;第三,明确了IPO就要制定分红的机制。

  李大霄认为,这将会带来两个正面影响:平抑股票发行价过高的问题,愿意分红的公司,投资者才愿意买其股票;澄清了新的思路:投资者怎样买到一个合理价格的股票。

  多管齐下才能形成分红文化

  不过,高上认为,此次分红制度也需要多项配套措施才能执行得较为彻底,如分红承诺,对未严格分红的公司的处罚措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等。

  如分红税收问题,目前,我国股票红利税执行的是20%减半征收,即10%,投资者实际所得的账面现金收入是分红额的90%。而在分红除权日,分红股票的开盘参考价实行的却是按分红额的100%。股票还没开盘,投资者的股票账户市值就已经缩水。这也是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分红不感兴趣的重要原因。

  李大霄认为,此次规定也提到了“完善首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办法,研究如何完善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考虑逐步引入行业背景的审核力量”,以及“将加快升级诚信档案,完善诚信监管执法手段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严惩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会计造假等失信行为”,隐含的意思是要“树立股东文化”,更背后的意义是“监管层的转向”,从原来的“偏向融资者到现在的平衡二者利益”。而这正是资本市场中长期发展的基石。

  而南都记者发现,2009年至2011年11月7日,有23家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为负数,也就是这些公司的净利润亏损。对此,高上表示,要严格执行分红规定,退市制度有必要尽快出台。

  巧合的是,昨日下午收盘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在“创业板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中关村科技金融高峰对话”上表示,创业板下一步将研究推出快速退市制度和小额快速融资制度。

  南都记者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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