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
“物以稀为贵”,由于保荐代表人的签字权是无可替代的,因此,在蓬勃发展的资本市场和高薪酬的吸引下,被称为“金领中的金领”的保荐代表人出现了频繁转会的现象。保荐代表人的正常流动本无可厚非,但是,有些保荐人通过转会谋取暴利,甚至有保代曾四年转会四次,对于这种高频率的转会现象,不仅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对其保荐的企业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引起警示。
近年来保代集体或个体跳槽已成为行业的常态。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日,今年以来有113家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更换原因绝大部分是原保荐代表人离职或工作调动。去年同期,这一数字仅为51家。
今年以来,就有很多家投行遭遇保荐代表人被挖跳槽的事件,仅披露出来的就有工银国际、华泰联合证券、东北证券等,而近段时间平安证券投行事业部部分保荐代表人转会风波更是闹得沸沸扬扬。
由于保荐人的资格必须通过证监会相关考试,而且这个考试通过率相当低,业内称为“比范进中举还难”,因此,多数券商的保荐人数量相对于项目储备数量显得不足。
一位监管部门负责人在保荐人培训中如此感慨,“现在有人频繁转会,谋取暴利。有人四年来转会四次,没做过一个项目。享受行业应有的高薪,但要有相应的付出。”据了解,些保荐代表人忙于频繁转会,长期不做项目;而极少数保荐代表人甚至沦为签字机器,不实际参与项目。
证监会对保代频繁转会的态度是,鼓励保荐代表人的正常流动,但对于有在审企业要转会及2004年以来转会三次以上的保荐代表人,证监会将“冷淡”对待,对其申请将冻结20个工作日再开始审核流程。
无疑,保代的频繁转会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因为,在这种频繁转会的背后将会导致一系列的行业乱象:有的保代在跳槽时往往一味追求高额的转会费、项目提成等,这显著增加了整个券商行业的人力成本,并且这种成本将逐渐向整个金融行业甚至其他行业传递,而且保代频繁跳槽不利于整个投行业的合规内核制度建设。此外,保荐代表人的跳槽过于频繁,上一家公司还没有过督导期,保荐代表人早就去了另一家公司带项目了。这样的保荐,根本无法保证保荐代表人对所带项目有深入的了解,就更谈不上监督和帮助企业了。这种行为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笔者认为,对于保代的频繁转会,除了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法规建设外,还应加强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对保荐代表人有效的约束机制,使得保荐机构能够对保荐代表人实施有效管理,同时也要加强保荐代表人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把保荐代表人的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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