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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先:停发新股不如改革发审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8日 03: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季先

  近日,一封题为“一个普通股民对证监会的心声”的公开信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这个帖子的点击率超过11万次,回复也高达1200多次。众多股民认为该帖反映了他们的呼声,“一舒胸中闷气”,认为在市场羸弱情况下停发新股实为上策,呼吁停发新股。

  但停发新股治标不治本。在新股发行仍广受追捧、新股中签率仍徘徊在1%以下尤其是新股发行审核制度没有根本变革的情况下,停止新股发行对市场的提振作用是暂时的,无助于解决当下众多投资者关心的市场低迷、老股及次新股股价不振的投资困局。

  实际上,停发新股不如进行发审制度改革。新股频发只是对目前市场的孱弱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停发新股并不能解决市场积弱问题,甚至不能解决一直备受各方诟病的A股高市盈率问题,而革新发行审核制度、提高新股发行频率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不大幅度革新发审制度却提高发行频率会带来许多新的市场问题,譬如新股发行后短期即业绩变脸、问题公司在经过审核后依旧被发现带病上市等,正如前期一家公司二次过会后所引起的市场质疑。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引发了一些投资者的愤懑情绪,投资者呼吁停发新股也多与此有关,尽管有诸多误读的成份。因此,改革发行审核制度,革新发审委组成,赋予发审委以新的中立、客观、公正形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新股发行审核远比停发新股来得重要和迫切。

  我们认为,在顺利过渡到注册制之前,一种可能的避免利益输送的改革模式是可以从改革现行发审委的组成和审核议事机制入手,逐步取消发审委专职委员的做法,改为参考中央部委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并兼采英美法庭陪审团的方式,分步组织发审委。

  第一步:组建发审委员人才库,候选人员仍然可以从现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科研院所及监管部门遴选;在审核具体项目一周前通过随机方式从发审委员人才库抽取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被抽取的临时发审委员如果因故不能参加则继续抽取,直至遴选到合适的临时发审委员。

  第二步:对被抽中并愿意参加发审会的临时发审委员,由证监会进行公告后召集至一个地方对相关需审核项目进行密闭隔离式审核,时间一般不宜短于七天,期间不能会见除亲朋之外的任何人,并对会见亲朋的时间、地点进行限制。

  第三步:召开发审会后,为减少发审委员投票顾虑,临时发审委员的投票结果应严格保密,并纳入绝密级保存。

  第四步:对于二次过会项目,应该建立复核审核机构,对于二次过会的项目进行复核。如果复核有问题或二次过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质疑的项目,相关机构应另行组织发审委员进行审核,原有委员应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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