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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鹏:为积极的股市政策提五大建议

  □刘纪鹏

  “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个道理对于一国的金融体系而言,也属微言要义。

  国家经济的发展必需资金支持,从融资渠道看,既包括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也包括以股票债券为代表的、以资本市场为依托的、以流动性为转让和资源配置特点的直接融资。

  然而现实的政策环境却是:货币政策往往回避资本市场。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这就要求“积极的股市政策”应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量齐观、三箭齐发。特别是在金融政策的范畴内,希望我国的金融政策不再仅仅停留于货币政策的单一属性上,而是将股市政策(或资本政策)与货币政策相提并论,以充分体现和客观反映两种融资方式的现实需求。

  直接融资“保三争四”

  总的看,我认为中国金融体系融资结构中,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重应达到50%对50%的水平。而现实情况却大相径庭。2010年,包括企业债、中票和短券在内,我国直接融资的比例大约达到社会融资总额的25%左右,如果只考虑证监会监管下的IPO、股票再融资、公司债和可转债,这个比例仅为10.6%。

  这样的现实难免让人感到尴尬和不安。在笔者看来,“积极的股市政策”必须以直接融资比重的大幅提高和强大的资本市场为发展目标,迅速实现直接融资比重的翻番,从“十二五”的角度看,应该迅速提高到30%以上,争取到2015年,达到40%的水平,即“保三争四”。这也是“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原因。

  五措并举出实招

  反过来看,要实现这么高的融资额,则必须有“积极的股市政策”保驾护航。为此,就推行“积极的股市政策”,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为股市正名,名正则言顺。要明确把“积极的股市政策”作为货币政策重要补充的提法,将间接、直接融资规模列入宏观安排,制定直接融资总量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利用储蓄资金充裕、流动性过剩的机会,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千军万马不能过独木桥,在市场层次上,要把主板、创业板、新三板配套发展,继续打破行政垄断;品种上要把公司债、衍生品和股票的多层次化引向深入。

  第三,理顺监管关系。“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眼下,要在债券监管方面,迅速改变一行三会和发改委多龙治水的局面,理顺监管关系;长远,要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角度,要求一行三会、财政部和国资委均就落实积极股市政策制定出具体的细则,实现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第四,扎实推进股市新文化建设。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给予肯定,摘掉股民“赌徒”帽子,严格保护其合法权益,加大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分红,减免红利税和印花税,严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对于限售股解禁后的卖出行为,要从提高股市政策公平性的角度进行监管。一方面,对国有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要从国资委、中投公司、国新公司层面,给予统一把关,明确社会预期,严防跑冒滴漏,缓解市场压力。另一方面,对其他股东的减持行为,要对其资本利得严格税收政策。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股市自当积极,更需被积极对待。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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