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炼就火眼金睛 识别非法证券咨询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6日 07:43  证券时报

  陶雨生 刘晓雨

  对投资者而言,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已经是屡见不鲜的现象。虽然随着投资者风险意识及专业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已经具备了识别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能力。但仍有不少投资者,因为各种原因仍然受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蛊惑,进而遭受巨大损失。其实,在投资者教育中,如何应对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已是老生常谈,但似乎鲜有人能够从经验和教训中有所总结。笔者认为,应对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应当做好全面的准备。

  耐心鉴别真伪

  但凡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都具备较为明显的特征。首先,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站、手机短信,甚至QQ等即时聊天软件进行夸大宣传,通过免费荐股、推荐涨停黑马、提供内幕信息、私募操盘、保证收益、接受验证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者上钩;其次,没有合同等法律文件作为建立委托关系的依据,而仅仅要求投资者提供个人信息,并支付各种名目的费用(如咨询费、会员费等);第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或联系人姓名不详。

  例如,投资者王某收到短信,内容是上海某知名公司“每天推荐三只个股,涨幅8%以上,网址为www.XXXXX.com”。该投资者登陆该网站信以为真,并按照网站提示给指定账户汇入5000元的费用并成为会员。事实上,该公司并不存在,其在网站上披露的有关证件均系伪造,而王某所汇出的5000元也打了水漂。

  针对上述情形,投资者必须提高警惕,并从多个方面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真伪进行鉴别。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核实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相关证件,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往往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证书。此外,除了上述常见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外,还有一些是不容易鉴别的。有些机构确实具有合法证券投资咨询资质,而且也与投资者订立合同,这时就需要投资者耐心研究所签合同。

  例如,投资者张某接到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电话,业务员称该公司可以向投资者推荐股票,并代替其操作,利润二八分成。张某核实该公司的资质没有问题,于是与业务员签订了合同,并给该业务员个人汇去7000元。但是其后推荐的几只股票却连续下跌,王某遭受的投资损失惨重。

  针对上述情形,投资者必须要有清醒意识: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合同不会约定咨询机构代投资者进行交易,不会向投资者承诺收益,更不会与投资者分享收益,或分担损失。另外,证券投资咨询合同也不是与业务员个人所签。否则,即便是具备合法资质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其从事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也是非法的。

  树立正确财富观和风险意识

  所谓攻心为上,许多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恰恰是利用了投资者盈利心切或急于回本的心态,从而让投资者上当受骗。心态的修炼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却是一项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准备工作。心态是否端正不仅影响到投资者具体操作,更会影响投资者追求财富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判断。

  笔者认为,树立良好的投资心态首先要有正确的财富观念和投资理念,同时要有投资风险意识。关于财富观念,貌似比较空,而且与应对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没有直接关系。但实际上,有着正确财富观念的人不会受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引诱或哄骗。所谓财富观念是指对于财富的理解,以及追求财富所要实现的价值诉求。对于证券投资者而言,笔者认为,除了获得实实在在的投资收益外,在投资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所增长的专业知识、所培养的平和心态更是巨大的财富。一夜暴富绝对不是正确的财富观念,也不可能在股市中实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常常推荐的黑马、承诺的收益率不过是为了吸引眼球而编制的陷阱。真正能在股市中有所收获的投资者往往是收益率不高,但能够实现持续的复利,然而能做到这一点却是凤毛麟角。

  除了正确的财富观念外,足够的风险意识也是应对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必要条件。这个风险包括两层意思:首先是市场本身的风险。“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是证券行业经典的提示语。但是真正能够意识到股市存在风险,在进入市场时又足够审慎的投资者仍然少之又少。在风险重重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相信不明机构推荐的黑马,甚至相信存在稳赚不赔的投资,那只能说明其对市场本身存在风险的意识还远远不够。

  其次,在充分意识到市场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无容置疑,相对于投资者单打独斗,正规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确实在专业水平、信息资源等方面具备不可比拟的优势,但这也不意味着采纳证券咨询机构的意见就足以与市场风险抗衡,更何况来历不明、不具资质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所提供的投资建议。

  三招应对不利后果

  如果投资者不幸受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欺诈,也应当努力寻求解决途径,尽力维护自身利益。目前可行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主动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沟通,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投资者受到欺诈并实际产生损失后,习惯采取较为激烈的言辞或直接举报、检举的手段,但由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没有固定办公地点,而且违法行为复杂多变,一旦有风吹草动就会马上消失。因此,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投资者在受到欺诈时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进行解决。

  第二,协商解决未果,则应当立即向证券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举报。由于行政效率比司法效率更高,而且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首先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因此采取向行政机关举报的方式也有助于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第三,诉讼或仲裁。通过侵权之诉进行维权是绝大多数投资者都知道的,但是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解决往往不为人知。申请仲裁的前提是投资者签订了相关合同(或协议),而且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这种情况比较少。但一旦出现了,也要及时考虑进来。采取诉讼的途径应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合同、短信、网站截图或者录音等,而且要善于借助律师的辅助。此外,还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