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更重要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而不是滥用财政补贴手段让*ST公司“起死回生”。
眼下正是一年一度的年报披露季节,对于*ST公司来说,则面临着“生死关”。由于*ST公司都已连续两年亏损,一旦2010年继续亏损,将面临着退市的命运。
正是基于2010年年报的重要性,寻找“救命稻草”也就成了一些*ST公司的求生之道。由于一些上市公司通常都是当地政府的宠儿,于是,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银行利息减免等也就成了这些公司的“救命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四季度以来百余家上市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或相关政策优惠资助,累计金额约为34亿元(据《上海证券报》与《证券时报》报道)。
这其中就有多家*ST公司有望因此逃过一劫。如*ST南化,公司2008年、2009年两连亏,2010年前三季度已经亏损了2.09亿元,12月2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经营性财政补贴款3.3亿元,该公司将因此避免退市。而类似的公司还有*ST金化、*ST德棉、*ST大水等。
财政补贴成了*ST公司的“免死金牌”,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政府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关心。不过,这种“关心”并不值得提倡。
首先,这种做法是对退市制度的一种挑战。一家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这表明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将这样的公司淘汰出股市,这是对投资者负责的一种表现。但通过财政补贴让这样的公司继续在股市里苟延残喘,显然不利于股市健康发展。
其次,这种做法对于一些退市公司来说不公平。通常说来,能够得到财政补贴的*ST公司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或者其大股东是国有股东。相反一些民营企业却很难获得财政补贴。因此,通过财政补贴来让一些*ST公司“免死”,对于那些因为得不到财政补贴而退市的公司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甚至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财政补贴等“红包”不应成为*ST公司“免死金牌”。对于那些通过财政补贴而“免除一死”的公司,如果来年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亏损,则不论政府部门是否给予补贴,都应该直接退市。地方政府也不应该通过滥用财政补贴的手段来浪费纳税人的钱。地方政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对于*ST公司,政府部门可以积极支持其重组,并为之牵线搭桥,重视公司本身造血功能的发挥,而不是把巨额资金撒向*ST公司去填窟窿。(作者:皮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