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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相:资本市场加强监管与放松管制并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2日 02: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

  股票市场二十年的发展,从一定角度来看,是股市理念不断突破和不断深化的过程。

  一、股市制度的确立首先是股市理念的胜利

  股票市场之所以在中国产生,既有当时国有企业筹集资金的客观需要,又有赖于一批改革者的不断努力、积极争取。在我的理解中,股票市场的最初拓荒者,除需要改革和创新意识外,更需敢为天下先和自我牺牲的勇气。

  股票市场最初的一批规章制度,基本上是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在当时的体制中挤着缝隙才出来的。那时候,即使是同情和接受股票市场的人,也存在着不够熟悉、不够理解、不够放心的困惑和犹豫。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规则出台必须争取尽可能广泛、尽可能多的认同、理解、支持和推动。因此,股票市场最初的一些规则,是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有利借口、理由和条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突破原有体制的限制,最后落实在原有体制所能允许的最远边界上。股市制度能够在中国得以确立,首先是股市理念的胜利。

  二、中国股市先天畸形,其生命力来自与时俱进

  很容易理解的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规则具有先天的局限性。简单地说,其中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市场化不足。对这一点,当初大多数参与者是非常清楚的。假如当时环境和条件好一些,我相信股票市场开拓者们一定会走得更远一些,我们的股票市场会更加市场化一些。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股票市场自身不断发展,许多约束条件逐步得到放松,股票市场客观环境和自身条件有很大改善,与市场发展有关的理念得到深化。有条件、有限度地允许国有资金进入股市,允许非国有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开设中小板和创业板,股权分置改革等股票市场重大发展,是与股票市场理念的进步和突破分不开的。这是中国股市二十年历程中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二十年发展的重要经验。

  三、股市理念的钝化乃至退化,将导致制度的回归和股市的倒退

  一些不了解股票市场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当初艰难突破和改革过程的人,不理解某些现存制度在出台时的无奈及与此相联系的局限性。他们把这些制度视为理所当然、视为金科玉律,没有能够随着股市内外部条件的改善不断修正和完善这些制度。再加上我们可以理解的人性,管事的人大多倾向于管得宽一些、管得多一些、管得紧一些、管得细一些。而这些做法,往往可以在当初制订的一些规章制度中找到依据。由此,我们现在的股票市场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管得过宽、管得过多、管得过紧、管得过细的问题。这种状况反映了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理念中进取性的钝化及发展理念本身的退化。

  四、股市发展理念的深化和升华。

  最近,我很高兴地听到股票市场发展的新理念,那就是“加强监管,放松管制”。放松管制是与过度管制相对而言的,放松管制的必要性来自于过度管制的弊端。过度管制不仅妨碍股票市场发展,也破坏市场监管。如果管制过严,市场要么不能发展,甚至难以生存,要么管制被无序地突破。在这种情况下,过度管制的规则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市场监管会遭到破坏。我想重复在《证券法》起草过程中说过的话:“(如果)立法过严,(必然)违法普遍、执法必松和法外特权”。因此,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审时度势,适时放松管制,是股票市场加强监管和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加强监管,放松管制”,我认为是股票市场发展理念的深化和升华。

  五、股市发展期待放松管制,并且其条件逐步成熟

  股票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和改善为股票市场放松管制提出新要求,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股票市场本身条件看,经过最近几年的监管、规范和综合治理,为放松管制准备相应的基础。市场参与者规范意识的加强、市场运行规范程度的提高、业务流程和程序的完善、规范操作实践的推广、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结构的优化等,所有这些都是我国股票市场已取得的巨大进步。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客户保证金管理上,过去是券商们争先恐后地挪用,不挪用的被视为券商中的异类,所以必须出台在技术上可强制避免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在今天,我们可以相信,即使没有第三方存管,也很少会有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尽管第三方存管制度将继续,即使放松这方面管制,基本上不会再出现以前那样严重的挪用客户保证金问题。

  六、发行制度改革将考验股市管制理念

  在加强监管方面的努力和效果,特别是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老鼠仓、大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方面,监管态度和力度已清晰可见。但在放松管制方面,仍让人拭目以待。我以为,发行制度改革可被视为管制是否能够放松及会放松到什么程度的重要风向标。这是因为,发行制度已成为今日我国股市的一个关键环节,它向前影响实体经济,向后影响二级市场,向周围影响着很广泛和很复杂的利益格局。

  我们能否设想这么一个发行制度:拟上市企业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硬性条件(量化指标尽可能由电脑审核)就可以上发审会,发审委员以其专家身份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对上市公司进行提问和评论,发审委委员的意见和拟上市公司的回答作为发行材料的一部分予以公开披露,投资者可参考和利用发审专家的意见,自行决定认购数量和价格。

  现行的发行制度,把很多人寄予很大期望的创业板变成小小板,把不少很有潜力的创业企业推给境外股票市场。不让有失败风险的创业企业上创业板,就像工商管理部门因为不愿承担企业倒闭责任(其实不是他们的责任)而拒绝企业的工商登记一样。当当网们的美国上市是对中国股市发行制度的“当头一棒”,希望这 “当头棒喝”能够推动发行制度的改革。哪怕只是从创业板开始。

  作者简介:林义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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