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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维稳不是筐污染不能往里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6日 03:22  每日经济新闻

  朱四倍

  发生环保事故却不及时披露信息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面临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对记者坦陈,未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

  (7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当有关人士以“考虑中国国情”的名义,把信息披露当成“敏感事件”,甚至自我感觉良好地认为“选择什么时机公布信息,董事们经过了慎重而痛苦的考虑”时,我们已经看到了尴尬的一幕:宁可承担违规的风险,还是要以“维稳大局”为重。

  事实上,就笔者的看法,所谓考虑中国国情,无非是把应该公开披露信息与社会稳定、公众权利对立起来的一面之词,而“以维稳大局为重”之说,恰恰是对维护社会稳定无知和浅薄的显现,甚至有把社会稳定庸俗化的嫌疑。在所有的瞒报者眼中,都有着堂皇的理由,最为常见的就是避免恐慌和影响社会稳定。当然,这是台面上的,台面下的,恐怕永远难以见光。

  “为维稳选择违规”是对社会稳定的扭曲,更是在制造新的不稳定因素。我们知道,在一些地方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恶性事件时,有的人总是担心其负面影响,第一反应就是捂、压、盖,甚至对于一些批评报道进行围追堵截。而“为维稳选择违规”的深层逻辑与其如出一辙。

  但是,再巧妙的说辞都无法遮掩一个事实:任何事件都是捂不住的,任何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做出违背常识的行为,都注定只能走上事情的反面。要知道,瞒报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让社会公众产生怀疑情绪,使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往往在问题澄清前就已经形成严重问题。也就是说,此时此刻,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经出现。

  当下,信息已不再是任何一种力量可以随意垄断、封锁的资源,公众有权利获取他们所需要的信息资源。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及时公布信息有利于公众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提高公信力;垄断和封锁信息则会导致公众的不信任情绪,降低公信力,并且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律师指出,不管紫金矿业出于何种考虑,其未及时披露信息的行为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在笔者看来,紫金矿业的“维护稳定”说恰恰是信息不及时公开的遮羞布,也是对公众信息权的变相肢解。社会中的诸多正反事实都告诉我们,满足公众信息权就是让公众可以辨认和检测社会的状况,无论是灾害信息还是鼓舞人心的信息。只有满足公众信息权,才意味着使社会的共克危机成为可能。正如学者奥尔波特所言:“谣言的散布,一直是重大的社会和心理问题,在危急时刻更是如此,每当社会局势紧张,不实的报道便恶毒地增长。谣言或散布不必要的担忧,或夸大希望,从而使道德遭到破坏,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尤为有害的是,它们传播敌视和仇恨的有害偏见”。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要求信息的及时公开披露。

  “因维稳而瞒报”说之下,“国情论”仅仅是无知和浅薄的注脚。道理很简单,公众从来不会因真实信息而恐慌,而只会因虚假信息而恐慌。因为只有在不能提供真实信息的时候,社会上的流言、谣言才会提供相反的信息,结果给社会稳定造成更大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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