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12日,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就约达378万斤。据了解,这起污染事件实际发生在9天前,即7月3日。
仿佛约好了一样,同样是在污染事故发生9天之后,上市公司紫金矿业申请停牌,并于当日晚间对外作出发生污染事故的重大信息披露。在履行污染事故的对外信息披露义务上,政府行为竟然与公司行为如此整齐划一,显然不会只是简单巧合。公众有理由相信,这更似一种官商勾结瞒报污染事故的典型做派,只不过因为污染事故的程度和影响,要远远超出当地政府和肇事企业的事先估计,无奈不得不在事发9天之后对外公布而已。
作为国内最大黄金生产企业,紫金矿业在上杭县的赫赫地位不难想象,专为“财神爷”准备的各种法外特权自然少不了,环境污染应该正是其中一种。不得不说,紫金矿业污染环境可谓臭名昭著,为此当地民众长期不敢饮用自来水;今年高考前夕当地教育局还向考生发送了“不要随便吃鱼”的紧急通知;而在今年5月环保部发文通报批评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上市企业中,紫金矿业同样榜上有名。
在这样的污染劣迹面前,瞒报事故9天之后,企业负责人居然仍狡辩“此次渗漏主要与自然灾害有关,不可预料”,实在令人气愤。
紫金矿业的第二大股东是唐骏任CEO的新华都集团。就在紫金矿业公告污染事故当天,深陷“学历造假门”的唐骏也首度回应称“如果所有人都被你欺骗到了,就是一种能力,就是成功的标志”。“能骗到所有人就是成功”的狗屁哲学不值一驳,但紫金矿业瞒报污染事故,也许奉行的正是这种“成功学”:污染环境甚至遗毒子孙都是小事,只要瞒过骗过所有人就是成功。奇怪的是,这样一家企业,竟然获得“2009年度中国最诚信企业”称号。
实际上,紫金矿业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调查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就在今年3月底,紫金矿业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彼时,紫金矿业曾发布公告称“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调查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事实证明,他们非但未曾积极改正反而还变本加厉。紫金矿业必须为其污染环境以及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
当然,上市企业有义务及时向股东披露重要信息,政府部门更有义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污染事故。在我看来,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全力配合支持,紫金矿业也绝无可能隐瞒污染事故如此之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涉嫌故意隐瞒污染事故的当地政府部门,必须有人为此担责,否则污染事故在当地就只会是一种常态。某种意义上,包庇纵容污染的环保态度,其危害要远远大于污染事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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