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双头董事会闹剧该谢幕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 10:12  大众证券报

  有“A股最烂公司”之称的*ST宏盛(600817)6月29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如同一场闹剧。公司既然被搞成“最烂”,原大股东自然遭到新大股东和普通投资者的驱逐,但由于原大股东控制着公司董事会,新大股东改组董事会的议案遭到拒绝也在预料之中。其后,双方剑拔弩张,现场乱成一团,尴尬的原董事会成员集体离席,股东大会又推选出新的董事会,一家公司两个董事会的怪现状出现了。次日,*ST宏盛发出一纸奇特的公告,描述了现场乱象,并称股东大会违反公司章程,不合法不合规。这纸公告的语调实际是在间接炫耀:原大股东仍牢牢控制着公司,想跳过现任董事会而滋事、易主,都是不可行、不合法的。

  必须承认,原大股东的胜利是程序上的单赢,但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道义上,原大股东的胜利都是临时性的。而且,这种程序合法所依据的程序已不合时宜,有待修订。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对未来的结果,原大股东毫无胜算,相信他们自己也心中有数。

  *ST宏盛的这种双头董事会虽然罕见,但并非绝无仅有。早在2004年初,宏智科技的股权之争就出现过两个股东大会同时召开并诞生出两个董事会。在那之后,天歌科技股东大会召集权之争、ST民丰同时召开双股东大会,都突显了中国公司治理和法律环境的尴尬。令人遗憾的是,6年过去了,这么多公司实践案例,都没有推动这一领域的点滴进步。咄咄怪事仍在重复上演,而相关程序指引也没有与时俱进,仍停留在全流通之前。

  在股权分置时期,一股独大饱受诟病。当一股独大再难维继时,声势浩大的股改开始了,流通股东一下获得他们梦想中的话语权。他们期望自己能像巴菲特一样,在掌握一定的股权后能影响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决策,否则就可逼宫改组董事会。但现实的司法判决,大多数仍不利于流通股东。这让全流通的意义大打折扣。

  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有赖于全面的制度建设与革新。*ST宏盛上演双头董事会闹剧,在旁观者看来虽然好看,但对公司及投资者而言却并非福音。它提醒监管部门,需要不断完善过时的制度指引,保障公司进行权力更替时的合法性与低消耗。     潘龙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