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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光裕案中获利最多的是哪些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 12:38  法制网

  到底是陈晓受益最多,还是张近东受益最大,可能没办法用数字量化来表达。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陈晓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能够取代黄光裕,成为国美电器的大当家——这是当年谁都没有想到的——包括黄光裕本人

  文 曾高飞

  黄光裕案终于尘埃落定,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共计8亿。这个损失对这个富可敌国的前中国首富来说,不至于造成破产之虞。但14年有期徒刑,对这个年富力强的企业家来说,才是致命一击——14年时间黄光裕甚至可以再造一个国美,14年黄光裕可以把国美这个企业帝国带到另一重境界;14年之后,当黄光裕从监狱出来,或有沉淀之后的雄才大略,但毕竟这14年他被束缚了手脚,一事无成。所以,14年高墙生活才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损失。

  由此看来,黄光裕案,受到损害最大的,首推黄光裕本人,其次是黄氏家族和国美电器。经此一挫,国美的锐气和霸气,被消耗殆尽,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可能难以恢复元气——而霸气和锐气正是国美电器这些年不断膨胀、成就霸业的基因。

  当然,宇宙是遵从能量守恒定律的,“有人受损,必有人获利”。谁从黄光裕案中获利了呢?

  从黄光裕案中获利的人很多——作为全国性家电连锁巨头,凡是国美的对手都可能从中获益,规模越大,获益越多。大中以及各地的地方家电渠道,都或多或少地成为既得利益者。但从黄光裕案中获利最大的应该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黄光裕的伙伴兼朋友,原国美电器总裁,现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一个是黄光裕的生死对头苏宁董事长张近东。

  当陈晓还是永乐家电连锁董事长的时候,与黄光裕就是竞争对手,明争暗斗不断,特别是在北京市场,双方打得不可开交。但在商场上,黄光裕眼要高,心要硬,手要狠,陈晓处于明显下风,几个回合下来,就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2006年,陈晓无路可走,不得不把永乐出售给国美电器,向黄光裕俯首称臣,成为黄光裕手下的一员悍将。陈晓与黄光裕的关系,也由竞争对手变成君臣和合作伙伴的关系。陈晓屈居黄光裕之下,成为国美电器的二当家。现在成为国美电器的掌门人,是陈晓做梦都没想到过的——这种事情,确实出乎陈晓的意料,黄光裕从哪个方面来说,都要比陈晓厉害,年纪比陈晓也小,只要有黄光裕在,陈晓只能老老实实地担当“首辅”角色。现在居然能够成为国美电器掌门人,真是造物弄人,无论陈晓主观意愿如何,他确实成为黄光裕案事实上的最大利益既得者——尽管我们不清楚,14年后,当黄光裕从监狱出来,是黄光裕还是陈晓来担当大当家——或许那时候,陈晓的年龄已经到了退居二线的时候了。

  黄光裕案的第二个最大受益者,就是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了。在中国家电连锁领域,唯一可以与国美电器抗衡的就是苏宁电器。但圈内人都知道,在国美和苏宁长期以来的战争中,苏宁一直处于守势,换句话说,苏宁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这让张近东伤透脑筋,却又无计可施,莫可奈何。甚至有坊间流传,黄光裕被拘的最早消息,就是竞争对手捅出来的——这句话显然是直奔苏宁而去。事实上,国美与苏宁,黄光裕与张近东以前隔空交火亦是常事。

  坦率地说,在黄光裕案东窗事发前,国美实力明显强过苏宁,国美处攻势,苏宁处守势,苏宁要与国美平起平坐,分庭抗礼,还有相当一段路程要走。黄光裕出事,对苏宁来说,是天赐良机,大大缩短了彼此距离。事实上亦是如此,苏宁趁黄光裕出事的这段时间,加快了攻势,并且取得明显成效,在某些方面,甚至成功实现了超越。

  黄光裕出事,对苏宁,对张近东来说,都是一件天大喜事。圈内人士戏言,在黄光裕出事的这段时间,睡得最香最甜的,梦里可能笑醒的应该是张近东。在今后14年,苏宁可以放心大胆地去超越,把国美甩在身后,而不用受制于黄光裕的锐气和霸气。所以说,张近东是黄光裕案的第二个最大受益者。

  到底是陈晓受益最多,还是张近东受益最大,可能没办法用数字量化来表达。如果硬要在两者之间做出比较,我个人认为,陈晓的胜算明显要大——当年把永乐下嫁给国美,陈晓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可以取代黄光裕,成为国美电器的大当家——这是当年谁都没有想到的——包括黄光裕本人。

  链接:黄光裕案始末

  2008年,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

  2009年,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2010年2月,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公诉。

  2010年4月14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庭前示证,检方出示了上百组证据。

  2010年4月22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

  日前,黄光裕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据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判罚个人罚金数额最高的。

  从“中国首富”到“深陷囹圄”,黄光裕的境况,让我们感慨不已。不管上诉与否,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黄光裕终于远去,带着众人的唏嘘和感慨。但是,一个“野蛮企业家”的时代却还远远没有结束。(《法人》杂志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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