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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禁止保荐+直投符合股市根本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 01:39  第一财经日报

  皮海洲

  据有关媒体报道,券商保荐和直投“蛋糕”通吃的好日子或将生变。

  有分别来自发审委、券商、基金的三位人士向媒体证实,近期证监会正在讨论如何规范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券商“保荐+直投”齐入的模式。其中一位发审委委员明确表示,讨论倾向于出台保荐承销回避直投的相应监管措施,以进行限制。笔者对此表示赞同。

  “保荐+直投”无疑是目前中国股市的一大毒瘤。将其从中国股市的身上摘除,有利于中国股市向着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符合中国股市的根本利益。因为“保荐+直投”模式对于中国股市来说,至少存在着四宗罪。

  一是大搞灰色交易,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就券商直投本身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是,当券商以保荐人的身份出现时,这种券商直投往往就变成了“摘桃子”。券商凭借自己保荐人的特殊身份,向一些发展得比较成熟的企业,甚至是将要上市的企业索要股份,搞突击入股,而且入股价格大大低于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因此可以说,券商与相关公司进行的是一种交易,你给我股份,我保荐你上市。这种突击入股行为,明显是一种公开的利益输送。因此,“保荐+直投”成为中国股市滋生腐败的温床。

  二是践踏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券商凭借自己保荐人的身份向拟上市公司伸手“摘桃子”的做法,是对“三公”原则的践踏,不论是对于老股东,还是对于社会公众投资者来说,都是不公平的。作为老股东来说,创办一家公司,使它成长壮大,在这个过程中,老股东承担了巨大的风险。而作为公众股东,面对一家家新公司的高价发行,他们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价。但作为券商,通过“保荐+直投”的方式,不仅避开了企业创业的风险,而且在新股上会之前突击入股,又可以避开公开发行时的高价,轻而易举就可获得巨额收益,堪称无风险获利。事实上是对其他股东的一种不公。

  三是导致新股上会的发审标准混乱。毫无疑问,在目前的保荐机构中,有的保荐机构是比较强势的。由于这类保荐机构的人脉关系很好,他们保荐的项目往往容易在发审会上获得通过。因此,当这样的保荐机构也与直投融合在一起时,往往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有的公司申请登陆中小板,被否决;但换了保荐机构,采用了“保荐+直投”的形式后,很快就通过了发审会的审核登陆创业板。这里面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故事,显然不是普通投资者所能知晓的,但发审标准因此混乱却是客观事实。

  四是导致了新股的高价发行,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由于券商既是保荐机构,又是发行人股东,因此,券商利益与发行人利益完全一致。如此一来,券商作为保荐机构时,不仅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还会帮助发行人掩盖问题,进行虚假陈述,高估发行人的投资价值,最大化地拔高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从而导致新股高价发行、高市盈率发行、高超募发行,造成股市资源的大量浪费,造成股市投资风险的急剧增加。因此,“保荐+直投”完全使得保荐机构职业道德沦丧。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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