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 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有网友说,黄光裕案是中国民营企业的一本沉重的教科书。它令人警醒中国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对民营企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让我们反思民营企业家们在社会转轨时期的财富伦理,以及民营企业在制度建设上的缺失。
体制缺陷催生“怪胎”
俗语说,什么样的水养什么样的鱼。作者李晓亮在红网撰文表示:“为何那些光环炫目的创富奇才,竟没有几个是完全守法经营的?若当代中国的守法成本真的过于高昂,那么我们也该检视一下制度土壤了。”
和讯网博主陈杰人指出,在一种非公平的社会环境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法制现状,加剧了资本家们对财富和权力的迷信,这种迷信甚至远远超过对法律的信仰。
面对随黄光裕一同“毁灭”的业已溃烂的权利运行链条,陈杰人在博文中写道: “时至今日,中国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市场经济改革,但作为市场社会最基本的规则———公平,在中国经济社会中依然是一种奢谈。在一系列的歧视和限制之下,民营资本的所有人和管理者,被迫选择用违法的方式获得机会以缩小和国有资本的竞争差距。比如,黄光裕为了争取政府修改关于外企控股的规定,就当然想到了用行贿的办法去拉拢官员。这些不公平的制度环境,或者选择性执法的荒谬做法,一方面催生了大量的社会投机者,另一方面促成了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富人群体对制度的漠视、对财富的迷信以及对权贵资本主义的向往。”
正因如此,著名财经评论人叶檀在其博客上撰文提出,在清算黄光裕的过程中,必须伴随对制度的反思,必须伴随对官员权力的约束。
民营企业家应告别“野蛮时代”
“黄光裕案为我们提出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在新的社会生态环境和商业环境下,企业家和创业者该如何经营自己的企业,如何与这个新的生态环境相融合,如何在法制化逐步完善、执法能力日趋强化的社会环境下生存和发展。”新浪网博主“旗帜飞扬”如是认为。
经济学家赵晓在搜狐网博客上指出,中国的“问题富豪”事实上是长在“问题制度”之树上的果子。“问题制度”缺陷太多,“问题官员”太腐败贪婪,这些无疑是导致民营企业家“出事”的重要背景。但没有办法,民营企业家必须一方面向前走,另一方面要学好,从野蛮生长走向文明生长,而这一条路注定将是狭窄的,并且人们不太愿意去选择。
奥一网刊载作者候文学文章称,民营企业家们应从黄光裕案中汲取三大教训:其一,民营企业家必须把握住法律底线———企业经营活动须依法进行,不能逾越法律轨道;其二,民营企业家必须控制追求财富的欲望,靠走旁门左道搞财富扩张无异于是在吹大财富泡沫,早晚是会被法律的利剑戳破;其三,民营企业家必须珍惜创业的历史。
此外,有网民表示,已经形成规模的民营企业应尽快完成从家族式管理到现代企业治理的过渡,摆脱对创始人的过度依赖,更多地以商业的思维、遵守规则的方式去经营发展。 (记者 张小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