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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惩罚针对股指期货的新型老鼠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 03:20  新京报

  ■ 一家之言

  最近一段时间A股市场的暴跌,使众多投资者的收入大幅度缩水。暴跌发生后,针对舆论对股指期货的质疑,一些人士和机构纷纷站出来发言,认为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力没有想像的这样大,现货市场的下跌不应“归罪”于股指期货。

  其实,在缺少实证的情况下,大家都只是凭着自我的感觉在说话,谁也说服不了谁。在这方面,倒是5月19日《扬子晚报》的一篇报道指出,由于股指期货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的疏漏之处,尽管一些基金公司在暴跌中同普通投资者一样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亏损,但服务于这些公司中的一些基金经理,倒是可以利用这种疏漏大赚一笔。道理很简单,由于股指期货设计了做空机制,基金经理可以在他们为“公家”进行现货操作时大肆砸盘做空,使其以个人名义进行的股指期货做空交易顺利盈利。很显然,对于基金从业人员,要做到这一切几乎易如反掌。

  证监会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包括期货公司员工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在以前颁布的证券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禁止包括基金经理在内的证券从业人员参与股票交易。但是,这两个市场的管理办法没有对接起来,也就是说,期货公司人员参与股市操作,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相关人员参与期货交易,尚不在禁止之列。正是这个疏漏,为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这种“跨类”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使基金公司的“老鼠仓”增加了新的内容。

  这个制度设计上的疏漏,其实就是股指期货交易中一只“看得见的手”,需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认真的应对。股指期货推出之前,管理部门基于这个品种存在的巨大风险,设计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制度,比如对开户规模进行限制。这项设计的本意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从现在的效果来看,它实际上排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交易权利。

  管理部门在股指期货的制度设计上着重于阻挡中小投资者,却没有相应地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建立起高度的警惕,并在制度上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

  最近一年来,尽管市场总体形势不能让人乐观,但管理部门明显加快了市场发展的推进力度。但是,新品种的推出使市场出现了更为复杂的格局,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交易机会的同时,如果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实际上也为利欲熏心之徒破坏市场公正秩序、侵犯中小投资者利益打开了通道。

  从目前来看,针对股指期货交易中这种“新型老鼠仓”出现的可能性,将监管工作前移,及时地修补制度设计中的不足,是必须做的一项工作。

  □周俊生(上海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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