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
5月6日,海普瑞在中小板的上市令不少投资者感到困惑。海普瑞虽然头顶A股市场新股发行“第一高价股”的桂冠,但在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涉嫌虚假陈述问题没有厘清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地安排上市,这不是一种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也给海普瑞股价定位带来了困难。
这反映了新股上市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那就是从新股发行到新股上市的过程太过仓促,不利于消化并解决这一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以致让海普瑞这样一些带有问题的公司在问题没有厘清之前就上市了。因此,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中国股市发展负责的态度,必须改变当前新股发行之后仓促上市的局面,而在新股上市前设置一个“公示期”,将有利于社会各界对将要上市新股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笔者以为,新股上市前的“公示期”应不少于20个交易日。
为新股上市设置“公示期”很有必要。它不仅有利于发现新股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引导发行人理性融资,避免一味“圈钱”的做法,同时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新股申购,改变目前这种盲目打“新”、逢“新”必打的局面。
随着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的实行,新股发行越来越沦为发行人圈钱的工具。为了得到上市资格,为了最大化地圈钱,越来越多的发行人接受了包装上市、造假上市,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虚假陈述。如目前被暂停上市的江苏恒久,就刻意隐瞒公司专利已经过期的事实,骗取新股发行资格。
正是基于发行人包装上市、造假上市、虚假陈述等事实的大量存在,因此有必要在新股上市前对这些公司进行公示。因为新股上市后,生米煮成了熟饭,再要退市就非常困难,不利于惩治那些弄虚作假的公司。
而对于那些正准备发行股票的公司来说,“公示期”的设置将具有震慑作用。准备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各种公关手段,闯过咨询机构、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关卡,闯过发审委的关卡,但要穿越“公示期”这道关,就必须是“打铁还需自身硬”。那些包装上市、造假上市、虚假陈述,都很可能在“公示期”里穿帮。
投资者也会因为“公示期”而更加理性地参与新股发行。“公示期”的设置不仅将延长新股资金的锁定期,甚至有可能将问题公司暴露出来,这样投资者参与打新也将有选择地进行,并因此而逐步走向理性。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