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证明,股市的健康发展不能靠频繁调整印花税来“救市”和“挤泡沫”,如果政府不希望股市大起大落,就应该从制度建设上着手
文/王清辉 赵越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随着这几年我国证券市场的逐年升温,证券交易印花税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甚至作为热议的议题出现在人大和政协会议上。
传言不断
近二十年来,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一共调整了九次,每次税率调整无不与中国股市的牛熊交替有关,一般会在牛市中后期上调,在熊市中后期下调。最近的两次调整是:2008年4月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当年9月改为单边计征。税率和征收办法的调整直接导致近两年印花税额出现大幅下降。
在印花税出现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市场多次传出调整印花税政策的消息。最近一次传闻是在今年的3月25日,财政部公布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预算为516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增20.96亿元,增长4.2%。市场盛传证券交易印花税可能改为双边计征,抑或上调。印花税政策调整的消息频频传出,打击了市场信心,导致沪深股市大幅下挫。
是提高?是降低?还是取消?各种关于印花税前景的分析与讨论不但牵动着证券业人士的神经,而且受到普通百姓的关注。
制度隐忧
依据不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电子计算机技术在证券交易过程中的普遍运用,证券交易早已实现了无纸化操作,所谓的股权转让书据只是电脑中的一笔记录,证券交易时既无实物凭证,也无印花税票,征收印花税已经失去了本来的含义,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成了一种交易行为税,与印花税的本来含义不符,理论依据不充分,法律上不够严谨。
定位不清。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是在发挥着证券交易税和部分证券交易所得税的作用,成了一种交易行为税,其作为印花税加强凭证的管理,促进经济行为规范化的作用并不能实际体现。作为调节证券市场的手段,数次税率调整的实际效果显示,印花税并不能改变证券市场基本面和影响证券市场长期走势。
税率偏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过高,已成为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一个因素。从西方国家经验来看,一方面逐步建立了以所得税为主的证券税收体系,通过对证券投资所得而不是针对交易这一环节征税来调控证券市场。另一方面,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刺激市场,提高本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多数国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逐渐下调,直至最终将其取消。
征收范围狭窄。我国现行证券交易印花税立法在征收税基的选择上,主要限定在流通股的转让方面,征税范围的狭窄不仅造成了税款的流失,而且增加不正当竞争的机会和途径,有损税负公平,不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
改革建议
制定行政法规层级的《证券交易税管理条例》,以证券交易税取代证券交易印花税。提高证券交易税的法律层级,同时明确开征、废止、变动该税种的实体要件和法律程序,有利于理顺法律关系,促进我国税制改革法治化。
降低证券交易征收税率并拓宽证券交易税征收税基。随着国内外资本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国为降低交易成本刺激市场,纷纷下降税率,因此,我国应逐步降低证券交易税税率,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市场,从而保持证券市场长期发展的动力。另外,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对证券交易税的税基进行一定程度的拓展,对债券、基金、期货、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产品适度征税,对发行和认购环节设点征收,这既可实现税负公平,也可推动各种交易品种的均衡发展。
管理层应谨慎使用证券交易税来调节市场。证券交易税对市场投机行为及市场基本面长期影响有限,但短期内会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剧烈影响。从短期来看,我国证券市场零和博弈的格局容易造成人为的资源转移,破坏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因此,管理层应减少证券交易税的变动频率,以稳定投资人预期,保护证券市场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