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题:助推资本市场开放——市场人士解读鼓励外资新举措
记者陶俊洁、赵晓辉
针对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资本市场界人士认为,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但市场也普遍担忧外资进入的扩容压力。
《若干意见》支持外企境内公开发行股票,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在今年的全国证券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指出,今年要探索境外企业境内上市的制度安排,稳步推进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发行、上市、交易结算、持续监管等制度和配套规则。
“新政反映了中国利用外资态度的转变,从早期的盲目扩张吸引外资,到有选择性利用,这是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国信证券策略分析师黄学军说。
黄学军认为,新政主要有两个亮点,一是体现了利用外资为产业结构调整服务的方向。如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二是体现了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方向,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新政折射出中国处于高速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仍然旺盛”,一位基金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位基金经理认为,通过引进外国公司在国内市场上市,引导国内证券市场加快走向成熟。
“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引入国外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的重组并购,有利于优胜劣汰。”黄学军说。
黄学军表示,允许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和股票,使得资金有进有出,但市场也担心扩容节奏会在未来对市场产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