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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分立上市是把双刃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3日 02:59  新京报

  3月19日,东北高速一分为二,以龙江交通吉林高速两家全新的公司出现在沪市,这也是A股市场历史上首次出现这种分立上市的案例。从两家新公司上市首日的表现来看,两家公司均股价翻番,这也足见东北高速的分立上市得到市场的认可。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分立上市解决了长期困扰东北高速的历史遗留问题。东北高速上市本身就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A股市场设立之初,股票上市不仅有“额度限制”,而且也有“家数限制”,这些“上市额度”、“上市家数”都会分解到各省市、各行业。如此一来,新股上市过程中的“捆绑夫妻”屡有出现。东北高速正是当时将黑龙江、吉林两省高速公路捆绑上市的结果。而公司上市后又未能完成经营机制的转换工作,仍然维持地方行政经营管理体制,导致股东之间产生矛盾和对立,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将东北高速一分为二,裂变出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这样两家全新的公司,这对于两家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是有利的。

  更重要的是,东北高速在一分为二的过程中,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根据今年2月10日证监会核准的东北高速分立上市方案,每一股东北高速股份转换为一股龙江交通股份和一股吉林高速的股份。如此一来,原东北高速的股东同时变成了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两家公司的股东。从两家公司上市首日的收盘来看,原来持有东北高速(停盘前股价为3.87元/股)的投资者,净获利123.25%。

  不过,尽管分立上市解决了东北高速的历史遗留问题,但分立上市对于资本市场来说其实是一把双刃剑,需要谨慎使用。毕竟分立上市这种并购重组方式也有可能给股市带来负面影响。

  由于分立上市过程中潜在的巨大利益诱惑,不排除内幕交易的存在,让事先得到内幕消息的投资者潜伏其中。这个问题在东北高速分立上市的过程中就已经露出了端倪。东北高速是2009年3月13日停牌的,但在其当时的前十大股东中,除了前三大股东黑龙江高速集团、华建交通、吉林高速集团之外,其第四大股东上海汇金投资管理公司及6位自然人股东均是2009年一季度进入的,这其中到底有没有猫腻,监管部门有必要深入调查一下。

  □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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