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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建议限售股转让征税可实行浮动税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 02:0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后,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将缓解限售股减持压力。他们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税率随持有期限变长而降低,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缓解减持压力

  WIND最新统计显示,2010年全年两市共有688家上市公司合计3830亿股的限售股解禁,解禁市值约为58429亿元,较2009年的52419亿元小幅增加11%,为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来的最大解禁规模。

  目前,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分两种。一种是IPO限售股,一种是由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即一般所称的“大小非”。与2008年和2009年“大小非”解禁高峰不同的是,2010年将迎来首发限售股,即“大小限”的解禁洪峰。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弱化了套利动机,套利资金流出引发股市“失血”的风险就降低了,无疑对股市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

  渤海证券研究所表示,2009年以来,限售解禁股的减持规模不断创出新高,对市场资金供给形成了巨大压力,再加上扩容速度加快,很容易就出现市场阶段性的流动性短缺局面,造成股指的大幅波动。在“资本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下,解决“大小非”转让中存在的税收漏洞,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既保证了资本市场融资职能,又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还维护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形成了多赢格局。

  建议实行浮动税率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有限。东莞证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黄凡认为,在股价上涨过程中,有减持意愿的个人投资者不会因为征税而延缓减持。

  广州万隆在研究报告中表示,征税很可能导致“大小非”们进行相应洗筹。这是因为,抛售转让后的限售股就不再属于限售股范畴,也不再受征税限制。那么,市场中的不少限售股持有者,很可能通过制造利空压低价差出售从而减少税收,随后在较低位置买回的策略来尽量规避征税。另外,限售股也可以通过“过桥”减持的方法,先低价卖给关联账户,随后让其在二级市场高价卖出。

  业内人士建议,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的新政,在缓解减持压力的同时,应在税率上区别对待,持有期限越久,税率越低,从而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成为战略投资者,而不是财务投资者。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建议,长远来看,应该用所得税取代印花税,盈利则纳税,亏损不必纳税。

  从国际上看,美国在税收上支持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如果持有超过一年以上,就会有税收优惠,如果不足一年,将会征收很重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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