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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应叫停券商直投+保荐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0日 03:2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湖北黄石 皮海洲

  创业板第二批8家公司股票的发行工作已于12月8日拉开序幕,根据安排,这8家公司股票将于16日正式上网发行。

  从发行来说,除了8家公司及其大股东是最大的赢家之外,某证券公司无疑是另外一个大赢家。在这8家公司中,经这家券商保荐、承销的公司就有3家之多。不仅如此,这家券商还是这3家公司的股东,其旗下全资子公司均参与了对3家公司的投资。如此,该券商既赚保荐承销费又赚投资收益,可谓双丰收。

  其实,这种既做股东又当保荐人(承销商)的“直投+保荐”的业务模式,在创业板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中就已经存在。如中信证券旗下的金石投资,于2008年6月以8元/股认购了机器人320万股;2009年5月,金石投资以13.2元/股的价格认购了神州泰岳210万股。而中信证券就是这两家公司的保荐人。又如保荐银江股份上市的海通证券,其控股公司海通开元于2009年3月28日以每股5元的成本,认购银江股份150万股。这种“直投+保荐”的模式,带给当事券商的收益显然可以用暴利来形容。以上述券商为例,除了获得相应的保荐、承销费用外,其直投收益目前均超过8倍。也正是基于这种暴利的诱惑,有越来越多的券商开始选择“直投+保荐”的模式。

  “直投+保荐”带给券商的利益有目共睹。但这种模式存在一个致命伤,即券商作为保荐机构的公信力荡然无存。作为保荐机构来说,在保荐企业上市的时候,理应客观公正,但当保荐机构自己又是公司的股东的时候,保荐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就是想公正恐怕也难以公正起来。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这些券商在直投时,往往都是以较低的价格买进股份;而在保荐上市的时候,又都竭力高估公司的投资价值,抬高股票的发行价格。

  不仅如此,这种“直投+保荐”模式甚至可能涉及到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即券商用自己保荐人的特权来牟取获得所保荐公司的廉价股份,进而在股票上市后获取暴利。

  因此,为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监管部门有必要尽快叫停券商“直投+保荐”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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