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2日在分析“老鼠仓”发生、基金管理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问题时,倡导通过契约的制定和遵守来培养社会的“契约精神”。
在“老鼠仓”中,个人的错误和基金管理公司是什么关系?基金管理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吴晓灵明确表示,应该把很多有可能侵犯客户利益的一些条款,放在契约合同当中,中国的“契约精神”是比较欠缺的,契约合同也比较简单。一个商品经济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契约社会,应该通过契约的制定和遵守来培养我们社会的“契约精神”。
吴晓灵认为,管理人代投资人管理投资,并收取费用,基金形成的财产独立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人应该恪守诚实守信的义务,客户利益高于管理人利益,我认为管理人违背投资合同应视为对客户利益的侵犯,而不管这种违约是否造成损失,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这样才能更好地约束基金管理人,也有利于培育契约精神。
吴晓灵是在2日召开的第八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作演讲时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