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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急着给余秋雨扣帽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 22:53  华夏时报

  本报评论员 任孟山

  “余秋雨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新闻在各种媒体迅速传播开来,因为余秋雨的名人效应,不少网站还做了专题。从网友跟帖来看,对余秋雨进行大加挞伐的文章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而且,在很多人看来,余秋雨已经不是“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而是“确实”侵吞了国有资产。秋雨先生在深秋之际迎来了一场瑟瑟秋风。

  事情源于徐家汇商城的上市。徐家汇商城的招股说明书中,大名鼎鼎的余秋雨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1.5%,约合518.6445万股。这1.5%的股份是余秋雨在2001年公司清理股权关系时,以241.22万元购得的,每股受让价格为2.9239元。当年是82.5万股,经过近8年的股本转增之后,成了现在的数额。徐家汇商城已经通过首发申请,按照13元左右的发行价计算,余秋雨所持股票价值将超过6000万;按照20元左右的市场价计算,余秋雨所持股票价值将超过1个亿。

  显然,余秋雨的高知名度和手中的股票价值,这两个要素的组合,刺激了很多人的神经。可是,这并不应该是问题的关键之处。道理很简单,无论余秋雨拥有多少股票,无论余秋雨手中的股票值多少钱,都不应该以余秋雨的知名度来作为判断其是否侵吞国有资产的标准。在资本市场上,我们首先应该把余秋雨作为一个投资者来看待。在中小板市场上,每只申请上市的股票中,几乎都有自然人出现,但至今也没有谁对这些自然人发出质疑。即使是徐家汇商城中,也远不止余秋雨这一个自然人。

  当然,这不是说没有质疑就一定不存在问题。但问题是,如果你对别人发出质疑,应该手中稍微有些证据,不能是凭空猜想。说句老实话,我虽然喜欢余秋雨的文章,但并不太喜欢这个人,他确实有些时候过分做秀了。可是,这是他的自由,也是他的权利,你看不惯可以不看。因为他是公众人物,你看不惯也可以起劲骂他。但是,你想要打倒他,就不能只给他扣上大帽子,而是需要证据。就像陈水扁看上去就不是个好人,可是打倒他的不是民众的猜想,而是邱毅先生手中的铁证。所以,邱毅虽然无数次出来揭弊爆料,但几乎没有人质疑他,原因就是他手中的证据确凿。

  可是,我们的舆论现在总是“疑罪从有”。或许,由于转型中国的社会背景,很多“疑罪从有”的案例最终成为了现实,有些名人或富人从没事到有事,就是从缺少证据的质疑开始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人们按照这种思维方式看待问题。不过,假若因此就全部以此办理,恐怕要冤枉不少人。而且,这不应该是看待个人的社会思维。新华都的陈发树捐了83亿元成立了中国最大的民间慈善基金会,最后得到的却是质疑大于褒奖,实在是让再想捐钱的富豪心有忌惮。

  在此,我无意为名人或富人进行什么辩论。因为我等是一介平民,名人或富人都没有给我半点好处。但是,这不妨碍我们应该以公平的精神看待他们。按照我的理解,假若我们还承认这是一个有规则可循的社会,假若我们还承认这是一个有法律尊严的社会,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所有公民的个人财富,只要没有被判定为违法,就应该是合法的,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换句话来讲,个人拥有的财富合法应该是秩序社会中的默认法则。就像我们每个人没进监狱之前,都应该被认为是守法的公民,而不是被认为是犯罪嫌疑分子。

  因此,我们不能急着给人扣帽子,即使余秋雨是不受很多人待见的公众人物,即使因此给他扣上帽子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既然我们期待这个社会应该成为一个法治社会,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法治规则行事,即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公民。因为余秋雨声名赫赫,我们可以质疑“为什么是余秋雨”,可以对其中是否存在行政权力、文化权力和资本权力的勾兑存疑,但是因此就说“余秋雨涉嫌侵吞国有资产”显然有点过了,有点哗众取宠了。

  其实,如果从回应社会质疑的角度来看,如果从发展资本市场的长远角度来看,每个能够拿到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的自然人,甚至是相关公司,都应该给广大投资者一个清楚的说法。因为在此期间没有权力勾兑,才能更好地维护上市之后广大股东的利益,也才能保证资本市场上少些龌龊事。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着急的不是给谁扣上大帽子,而是应该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将所有的东西放在阳光底下,让黑幕重重的资本市场成为阳光明媚的资本市场。假若如此,估计扣帽子的行为会少很多,响应扣帽子的人也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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