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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直接核准上市:迈向市场化的一大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 08:05  证券日报

  朱梓

  根据证监会26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股票上市、暂停或终止股票、公司债券上市,今后将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而不是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核准。可以说,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上市,是向市场化迈进了一大步。

  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真正走向市场的开始。交由证券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政策、权力对市场的影响,还可以促使证券交易所走向竞争,使它们的行为更加市场化。

  市场化是当前市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重要前提。市场化的核心要点在于,能够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必须由市场来解决。

  此前的一系列改革,诸如批量发行、市场化定价、多层次上市等,都是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具体体现。而此次将股票上市交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更是将发行主体的选择权交还给了市场。

  股票上市核准实行市场化,应该说较好地适应了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发展阶段的“新兴+转轨”特点,推动优质股票的上市,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更为市场化的新股上市制度,通过赋予市场各个参与主体更多权利,承担更多责任,能够促进市场更加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由此,笔者想到了今年早些时候进行的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这项改革也正朝着市场化的方向不断推进。事实上,我国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一直处于由行政主导向市场化不断演进的过程中。

  1997年7月1日《证券法》实施前,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采用额度制和审批制,行政色彩浓厚;1999年,新股发行制度开始尝试询价制;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新股发行实行主承销商推荐制,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2005年,新股发行制度再次进行重大改革,开始遵循询价制度。而今年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也延续了新股发行制度这一市场化的演进过程,力图在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新股定价的市场化。这一意图也通过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全面淡化窗口指导等多项改革措施得到了充分体现。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它会经历一个长期的、艰难的、逐步完善的过程。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仍然是发展中的市场,处于“新兴+转轨”的发展阶段,这个特点决定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这是大势所趋,但仍然需要一个过程。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随着监管层和市场主体持续做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后续工作,随着股票发行上市的市场化推进,作为资本市场“源头”的发行体制必将进一步理顺,并且能够挑选出一批优秀的、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发行上市,为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此外,证监会将股票上市的核准或决定交给交易所,交易所如何运用好手中的“接力棒”,也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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