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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入新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 04:27  金融时报

  86家QFII 39家QDII 33家合资基金公司

  记者 齐闻潮

  86家QFII,39家QDII,33家合资基金公司,9家合资券商……这一连串看似抽象的数字,恰恰是折射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历史符号;这一连串看似抽象的数字,真实记录了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坚定成长经历。

  回首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短暂历史,我们看到,与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相伴成长的我国资本市场,从萌芽、起步到快速发展,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在短暂的时间里,走过了欧美成熟市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道路,并逐步成长为一个在法律制度、交易规则、监管体系等各方面与国际通行原则基本相符的资本市场。以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我国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时有关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各项承诺,相继发布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境外特别会员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规章,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脚步明显加快。且看如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数字与事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仅仅一年时间,首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即宣告成立。其后的7年中,我国合资基金公司已攀升至33家,占基金公司总数的比例达一半以上。截至2009年7月底,今年以来偏股型基金平均净值增长率排名前20位的基金公司中,有一半为“合资系”。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表现来看,合资基金都已成为内地基金业的中坚力量。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成立的中金公司,是我国资本市场创立以来迎来的第一家合资证券公司。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严格履行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加快审批合资证券公司步伐。到2009年7月底,我国合资证券公司已经有中金公司、高盛高华、瑞银证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和海际大和、瑞信方正和中德证券等9家。

  ——2006年,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和荷兰银行合资成立国内第一家合资期货公司,标志着中国已毅然开启了外资机构进入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大门。继银河期货之后,中信新际期货、中山期货等合资期货公司先后问世,这些合资期货公司给我国的期货市场带来了全新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

  ——自1993年6月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在香港上市的H股之后,我国稳步推进大型企业海外上市的步伐。到2009年7月底,已有154家境内企业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到境外上市,筹资总额达1137.79亿美元。

  ——近年来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及历次补充协议的承诺,支持内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上市,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促进两地市场共同发展;同时积极参与《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商谈和签署。这些重要举措深化了两岸三地资本市场合作。

  ——中国证监会目前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签署了43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于1995年成为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正式成员后,1998年首次当选为IOSCO决策机构执委会的成员,并连任至今。2009年2月,证监会加入了IOSCO技术委员会,成为国际证券监管标准实际制定机构的成员,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证券监管的合作更加积极而广泛。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除认真履行有关证券业的承诺外,还主动实施了QFII、外国投资者对国内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等主动开放资本市场的措施。截至2009年7月底,除设立9家合资证券公司、3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外,还有113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38家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和8家境外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驻华代表机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在人民币资本项目下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实施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的QDII机制,以及允许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海外市场的QDII机制。

  从2003年7月9日瑞银投下QFII第一单,到3年后我国银行系QDII正式出海,再到今年7月21日证监会核准韩国投资信托运用株式会社的QFII资格。截至2009年7月底,共有86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5家外资银行获准开展QFII托管业务;30家基金公司和9家证券公司获批QDII资格。QFII和QDII机制的实施,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已成功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机制,不仅使更多的普通投资者甚至机构投资者学习到新的投资理念,尽可能减少证券市场投机成分和泡沫的存在,而且还可以让国内的机构投资者逐渐学会在大海中游泳,从更远更广阔的视角来投资全球金融市场。而就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而言,QFII的引进来和QDII走出去机制,也有利于理顺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种种迹象表明,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QFII已经快速融入了中国的证券市场,并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群体。

  我国于2001年11月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在中国境内上市,2002年11月允许外资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法人股权,2006年2月允许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上述事实显示,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正在出现转折性的重大变化。

  随着我国经济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加速整合,我国资本市场将更加直接地面对境外成熟市场的竞争挑战,这也要求我们必须从经济全球化的视角来制定相应的开放战略,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兼收并蓄、为我所用、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安全而高效地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将进一步放开外资投资我国证券市场的限制,逐步完善境外投资(QFII)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开外资在证券市场投资额度的限制,扩大经营业务的范围,推动境外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使证券交易所逐步向全球企业开放,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合作与竞争,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力。而随着法制和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效率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将在未来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伴随中国经济的成长而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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