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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给中国股市出了一道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5日 17:59  东方网

  谭浩俊  

  据6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IPO重启后的第一单——桂林三金,不仅披露的1995年至1997年年工资总额高出当时当地平均水平的好几倍,而且,招股说明书中没有披露,在1997年改制时,三金药业集团中高层曾向三金药业集团公司借款购买三金药业集团公司股权。

  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桂林三金不仅在改制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纪,有关部门应当尽快界入,对违纪问题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再一次发出了挑战。

  我们知道,A股市场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有关。也正因为这样,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收到意见最多的也是如何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问题。

  那么,桂林三金既然存在如此严重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问题,又是如何通过层层“关卡”、获得IPO重启第一单的资格的呢?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审批部门又是如何把关和运作的呢?除了媒体所反应的这些“遗漏”信息之外,还有多少信息没有得到反映和披露呢?隐瞒真实情况的公司是否也具备上市的资格呢?

  作为IPO重启后的第一单,按理在股份公司设立、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加规范,在审批程序、资格审查、核准等方面更加严格。但是,桂林三金在1997年改制时出现如此严重的违规问题,却被包括审批机构在内的所有环节给“忽视”了。那么,到底是真“忽视”还是假忽视、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呢?

  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是真忽视还是假忽视,也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桂林三金隐瞒事实的问题没有查清之前,都不应当有资格进入市场。因为,十年前的改制都严重不合法,财务数据都存在严重的反映不真实,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又如何会真实呢?如果购买股权的这些借款没有反映在财务报表上,还可能存在严重的隐匿资产、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即使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上,如此巨额的个人长期借款,利息如何计算?是否损害了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利益?是否构成贪污?

  让有关部门感到尴尬的是,桂林三金已获得了IPO发行批文,并于6月19日正式对外发布了股票招股意向书,6月29日可能正式对外发签。但是,在如此重要的信息没有披露、问题没有纠正的情况下就匆匆上市,毫无疑问,是给重启后的IPO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更重要的,如果有关部门界入,不仅要对改制时的问题进行纠正,而且要对股东的非法所得、偷逃利息等行为进行查处,桂林三金的财务数据也需要进行调整,那么,批文和招股意向书还合法吗?桂林三金还具备上市的资格和条件吗?

  相反,如果暂停桂林三金的上市计划,那么,IPO重启后的第一单就是一枚“哑弹”,不仅对管理部门的信心是一次严重打击,对投资者的信心也是一次严重打击。

  应当说,桂林三金给刚刚有所起色的中国股市又出了一道难题。

  从桂林三金的这一尴尬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困扰中国股市的许多顽症,并没有因为股市的狂泄、投资者的愤怒、监管部门的反省以及相关制度的出台而明显改观,在利益驱动下,上市企业、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联手隐瞒事实、造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审批机构、审核人员望文生义的审批方式也没有得到多大改进,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仍然是困扰中国股市最为突出的难题之一。

  既然媒体帮助有关部门揭露了桂林三金在上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那么,能否以此为契机,一方面,对桂林三金在改制过程中的种种违法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另一方面,对桂林三金在上市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提供和披露真实信息、完整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不管涉及到哪个机构、哪个部门、哪个人,都痛下杀手,决不手软。

  只有这样,中国股市才能真正走上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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