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老鼠仓”事件有了新结果,上周,在证监会就融通基金“老鼠仓”问题表态后的第二天,融通基金对外发布了有关辞退的公告。公告表示,鉴于“周蔷事件”中张野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决定与张野解除劳动合同,予以除名。
然而,这样的结果却令人有些摸不着头绪,张野被辞退前是融通深证100和巨潮100的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中的可疑基金却是融通新蓝筹和基金通乾。这不免让人怀疑,“老鼠仓”事件的发生莫非是“集体行为”?在事件曝光后找个“替罪羊”出来扛雷?还是张野处心积虑,潜伏得够深?
如果张野真是事件的主角,那么他可真是“不幸”。倘若周蔷的名字不进入十大流通股东,或者进入得不是那么频繁,张野就很难被发现,他可以潜伏得更久。
但是这一事件的败露却提醒我们,借道公司其他基金的渠道建“老鼠仓”,会不会是“老鼠仓”的策略升级?虽然基金经理之间交叉建“老鼠仓”至今无据可查,但这足以引起监管层的注意。
尽管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加大内控手段,对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信函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录音、即时通信、电子信函等资料均要保存5年以上。此外,还安装高清旋转摄像头能360度“无盲点”实时监控、上交近两个月的通话详单、重新上报亲属资料、投研人员被“物理隔离”在相对封闭的区域内工作等,可是这些手段仍难以堵住“老鼠仓”的蔓延。
“老鼠仓”之所以屡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利益的诱惑。因此,打击“老鼠仓”行为应该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真正起到震慑的作用。
2008年4月21日,证监会开出基金“老鼠仓”处罚第一单。上投摩根的唐建和南方基金的王黎敏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分别没收唐建、王黎敏各152.72万元和150.94万元的违法所得,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虽然目前证监会还未对融通基金“老鼠仓”的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但目前舆论认为,处罚第二单的标准应该不低于此前的罚单。无重典不足以立威,金融监管决不能手软。
商报记者 王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