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允峰
4月21日,“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没有躲过死刑终审判决。此前,他一直拒不交代6500万巨款的下落。但在二审时杨突然称部分钱款用于行贿,却拒不继续交代具体去向,杨彦明放弃了检举受贿人的“自救”机会。
对于杨彦明一案来说,无论是否执行死刑,都让正义呈现一种困局。执行死刑,杨彦明身后的6500万巨款就真的成了谜语,他曾承认这些钱有一部分是用来行贿,受贿者将是杨彦明被执行死刑的最大受益者,这显然不公。而不执行死刑,杨彦明贪污数额巨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更有违法律维护社会正义的精神。杨彦明之所以拒不交代,这与他对当前涉及到腐败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和各种打击报复的恐惧。
针对类似杨彦明案件判罚产生的正义困局来说,我们的立法尚有不完善的地方。判杨彦明死刑、令其伏法容易,但是让“证券第一案”真相大白、水落石出却并不容易,让更多的贪污腐败案件浮出水面就更难,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期待借杨彦明一案,能够促进法律立法,以及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避免法律上的判罚产生更多的社会正义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