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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缘何偏好现金分红 再融资是真正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9日 10:37  北京商报

  周科竞

  曾经有一个很牛的上市公司,叫做佛山照明,老股民都知道这只股票,它的特点是什么?不是股价有多么凶悍的涨幅,不是公司处于什么高科技行业,也不是公司业绩曾出现多么爆炸式的增长,让人们记住佛山照明的,是它持续不断的现金分红,累计分红的金额超出了其从二级市场融资的金额。

  现在,除了佛山照明,双汇发展等新一批“分红王”诞生了,双汇的分红方式被业界称之为吃光式分红,这也引发了业内不小的争议。但抛开双汇的做法,2008年年报中,上市公司分配方案明显更加偏好现金分红,有公司年报称大比例现金分红的原因是因为股东有现金需要,且公司资金面宽裕;而业内人士则指出,证监会鼓励现金分红的政策也有重要作用,证监会于2008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规定申请再融资的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得低于30%。应该说,这才是很多上市公司大比例现金分红的真正原因。

  很久很久以前,管理层也曾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标准为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结果年报统计结果出来,大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6.0%到6.1%之间,几乎没有4%至5.9%的净资产收益率。会计,都是或多或少有些弹性的,有了规定,自然大家都能假装达标。

  在我看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不完全符合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比如在目前的阶段,投资者大多更希望上市公司采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分红,这样既不用交税,同时还能够产生除权效应,应该说是中小投资者最欢迎的分红方式。而现金分红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则明显杯水车薪,却消耗了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实力。进一步想,如果一个蒸蒸日上的公司,正是需要资金不断输入以满足其发展需要的时候,却为了实现再融资的要求而不得不被迫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这就好比一个岌岌可危的病人,需要大量输血,然而大夫却要求先从他身上抽取三次400毫升的血液,才能满足给他输血的条件,这有点荒唐。

  所以,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实在不应该用强制性的条件约束,能够持续分红的公司往往不需要进一步融资,而需要融资的公司可能并不情愿现金分红。很多时候,应该让投资者自己学着成熟,上市公司再融资,也完全可以交给市场,让投资者自己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来决定,监管者只需保证上市公司合法运营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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