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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竞:没收违法所得返还受害人不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07:32  北京商报

  周科竞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建议资本市场没收违法所得应返还给受害人,此建议看似取之于受害者、用于受害者,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但由于中国投资者的自身问题,这个建议并不可行。

  举个例子,俩人赌博,张三赢了一万,李四输了一万,这时候警察来了,没收了张三两万,此时这两万没收款难道要还给李四一万?虽然炒股和赌博不同,但是很多中国的投资者都是抱着投机的心态的。当年在30元买入银广夏的投资者,都是听信庄家的话,准备把股价做到60元的,6000点买基金的投资者,都是想让股指涨到12000点的,他们真的不知道30元的银广夏很贵吗?他们真的不知道股指6000点很高吗?肯定有不知道的,但绝大多数人都是博傻的心态,他们是不应该算做受害者的。

  愿赌服输,这个道理谁都明白,既然来到这个市场,就应该清楚这个市场不是你说了算,而是资金说了算,大鳄说了算。股市上涨,必然有庄家推动,这个道理都不用阐述,跟庄,是投资者赚钱的惟一途径,而跟庄最终导致亏损,却回过头来让庄家赔钱,事实上很不讲究。

  我不是替庄家说话,我只是觉得,资金大也有资金大的缺点,资金越大,流动性越差,需要的对手盘也就越多,进出股市都不容易,想让他们在承受了这么大困难的情况下,不去欺负散户,不去操控股价,那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人家不玩了。

  前几年有些西方国家看着富人钱太多,打上了他们的主意,想尽办法提高富人的税率,什么遗产税、奢侈品税等,最后的结果是,富人纷纷离开,结果税没收到,还损失了大量的GDP。

  水至清则无鱼。炒股就应该在一定程度内允许庄家运作,这样才能让资本市场有活力,有生气。当然,我支持管理层对于恶庄的惩治,依靠造假、黑嘴等手段来达到盈利的目的确实需要严惩,但是说把证券期货违法所得返还受害人,那就等于是在一定范围内支持投资者参与与恶庄的对赌,赚了算自己的,亏了还能得到补偿,这肯定对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不利。

  我倒觉得,违法所得可以去救治很多无钱治病的穷人,可以让更多的孩子有学上,可以让孤儿能够和正常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把钱用在这个领域,远比退给对赌的另一边更加正确。肯定有个别的投资者是委屈的,他们可能真的并不想跟恶庄对赌,或许是看了虚假的财务报表,可能是听信了各类广告。这些人只能自我安慰一下,就当把钱捐给了希望工程、捐给了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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