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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成为两会上财经界委员、代表们谈论的焦点话题。实际上,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确实已是形势逼人。
一方面,IPO的重启,正倒逼着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尽快进行。正如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所表示的那样,不改革新股发行制度,新股发行可能会造成新的遗留问题。另一方面,创业板推出的步伐也受到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制约。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发股制度,主板发股的诸多问题又会蔓延到创业板,不利于创业板的健康发展。此外,要解决大小非问题,也必须从源头上切断大小非的来源,改革发股制度。
目前的发股制度存在严重弊端,它以高价发行公众股为主要特征,其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上市公司融资的最大化。正是为了维持这种高价发行,所以新股发行人为地控制发行数量,尽可能以最小的发行额度来获得最高的发行价格。而为了达到以最高价发行的目的,就滋生了询价过程中的种种舞弊行为。同时,也正是由于发行数量有限,加上目前的发行制度又将新股份额大量集中到了机构投资者手上,才又造成了新股上市时的爆炒行为。
要解决上述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全流通发行。一是让大小非成本与公众股的发行价格基本保持一致。公众股的发行价格可由大股东与承销商及询价机构协商而定,在此基础上,大小非按公众股发行价格来补足少付的资金,或按发行价格进行缩股,使大小非利益与公众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二是从新股上市时开始,即赋予大小非上市流通的权利。小非上市时即可流通,大非根据控股需要来确定流通份额。如此一来,大小非问题将不复存在,新股高价发行问题也得以解决,市场投机炒作之风将受到抑制,困扰中国股市的诸多问题将由此迎刃而解。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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