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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厉无畏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作为国有资本的大小非在解禁时不应该损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应该加强对限售股的监管,要求限售股东拿出一部分利润成立特别收益金返回给流通股股东。
他说,在民革中央《关于加强对限售股减持监管的提案》中,对特别收益金的使用提出两种方案:第一种方案是把特别收益金作为当期分红,派发给所有持股股东;第二种方案是把特别收益金交给专门的机构去运营,成立类似平准基金的机构,起到维护股市稳定的作用。
厉无畏强调,确保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是维护股市稳定的必要条件之一,而稳定的资本市场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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