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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报道组 张歆
近日,民盟中央提交的一份《关于建立平准基金法律制度稳定股市》的提案成为证券界关注的焦点,《证券日报》记者昨日面对面采访了民盟参政议政部副部长刘骆生和调研处处长吴会劲,并电话采访了上述提案执笔人、民盟中央法制与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家喜律师。
刘骆生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民盟对金融话题一直十分关注,希望通过《关于建立平准基金法律制度稳定股市》的提案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建言献策,希望以市场化的方式调控市场。不过,提案内容是各抒己见,还需要有关部门斟酌。
根据上述提案的设计,需要先出台平准基金法,适用股票、外汇、黄金、石油等所有市场,并针对不同市场的特殊情况作相应具体规定。平准基金只以稳定市场为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其资金来源“应当全部或者至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
丁家喜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该项提案参照了国外以及香港的成熟模式,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对已有的一些探索(包括汇金增持三大行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并赋予它特定的功能,从而起到对冲大小非的减持压力。
对于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丁家喜律师认为,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资金应该不是问题,资金渠道可以来自财政、外汇、发行债券,乃至民间资金的合法介入。设立的形式,可以是在现有汇金公司、中投公司或社保基金增加平准基金的职能,也可以再设立一个新公司。
对于受到部分媒体炒作的提案建议“管理人应为总理”的问题,刘骆生表示,提案主要是想表达对“意义重大但蕴含一定运作风险”的平准基金,应该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管,以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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