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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关于“IPO股托灰色利益链条调查”的系列报道,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共鸣和极大关注。昨日著名财经评论人士曹中铭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中也相继表示,新股发行制度要进行改革,要多照顾中小投资者利益,把他们也纳入询价的范围内。
曹中铭:改革时机已成熟
近日 ,针对新股IPO中出现的“人情报价”、“关系报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中原证券等机构的处罚,著名财经评论人士曹中铭表示,此前的新股询价制度多是保障了大机构、大资金的权益,今后应该从倾向于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甚至可以进行制度性的变革,限制大机构的利益。
事实上,A股“新股不败”的经验让众多投资者将“打新”视为稳赚不赔的机会,而“哄抬价格”则让投资者、承销机构和上市公司三受益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更有分析师表示,这块“顽疾”极难治愈,主要是因为虽然询价机构数量增多,但其与保荐机构间是否有“内部交易”,谁也不能知晓,目前对询价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呼吁,只希望能够减少这样的可能性。
“创业板是写在国务院今年《金融三十条》里的,今年肯定要推,而新股IPO已经停滞将近半年,等待市场更加稳定就会重启,此时将新股发行机制、尤其是询价问题处理好,是非常重要的,总不能等中小板上了之后再搞制度变化。”曹中铭这样表示。在他看来,新股发行制度变化的时机已经到来。
不过,由于市场一直担心新股IPO重启将导致资金分流,因此有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股市不涨上2500点,新股将很难发行出来,而且由于新股发行的恢复意味着股市融资功能重启,对于资本市场和国家正在进行的拉动经济建设意义重大,因此管理层在维稳主基调的情况下,当前将不会贸然大量推出多只新股。
吴晓求:严惩不合规询价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昨天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针对询价机构出现的上述问题,最主要的解决办法是:“加大处罚”。吴晓求认为,对于一些行为不合规的询价机构,完全可以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强行暂停其询价资格。
“询价机构报价后只有价格在确定的价格范围内才允许申购,如果保荐人认为询价机构范围不够大,完全可以把中小股东也纳入询价的范围里。”吴晓求这样表示。他还认为,询价制度本身已经非常市场化,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进一步增强其透明度,更加市场化,比如将中小股东纳入到询价对象行列。
截至2008年,制度认可的6类询价机构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和QFII等共有200多家,根据询价机构不能过少,失去市场化定价机制要求,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需要在新股发行时提供20家询价机构意见。
吴晓求认为,不管是“要求询价对象履行申购义务”,即报价后就有申购的责任要求,还是将新股发行中机构由网上网下均可申购,分离成只允许机构网下申购;或者是其他询价制度变化,根本上还是对现有询价制度进行完善。
“多种方法都可以讨论,关键是要增加询价的透明度,包括监督以及包销等,都要更加透明,另外就是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不变。”吴晓求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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