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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IPO询价门忽悠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 09:55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涛

  年初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景顺长城基金“奢华门”事件尚未烟消云散,本周,景顺长城再次被卷入“IPO询价门”事件——由于违反IPO询价规范、遭到证券业协会点名批评。一时间,同行吃惊、投资者不满,更有媒体称IPO询价存在潜规则、机制急需改革。

  就在景顺长城的违规行径遭到口诛笔伐之时,2月11日11时许,一则名为“关于我公司参与新股询价有关问题的说明”的公告悄然登上了该公司网站。

  其实,该份声明的内容暂且不论,景顺长城回应此次事件的态度值得肯定。遥想此前的“奢华门”事件,大把的基民望眼欲穿、希望景顺长城能给个“说法”;但最终,景顺长城用三缄其口、“惜墨如金”完结此事。此次,景顺长城用公告回应投资人的态度已是180度大转弯。

  记者发现,景顺长城在公告中主要做了三点澄清。澄清之一,报价区间不存在较大价格偏离现象及操纵价格嫌疑;之二,除1只股票外,其余6只股票全部参与网上申购;之三,公司2006年8月起就不投资任何带有锁定期的股票,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中均明确填写“不确定”或“不申购”。

  最终,景顺长城得出如下结论:本着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参与新股询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并切实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细品此文后,可以看出:景顺长城的前两点澄清和证券业协会说的事实不符,“明显有一方说错了”,“令人费解”。而对于第三点澄清,更是文不对题:所谓“不投资有锁定期股票”属于景顺长城自身的投资规定,与此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有混淆公众视听的嫌疑。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存在违规现象,景顺长城此次是不会被证券业协会查处的;无论怎么推脱,此次事件肯定是“无可辩驳”的。至于公告显示景顺长城与证券业协会存在较大分歧,江赛春认为,首先,虽然景顺长城和证券业协会的说法有矛盾,但确凿的事实已无可指摘;只是双方对此事的“解读”不一样。证券业协会是占在监管部门的立场上、维护新股发行询价秩序;而景顺长城则是重申自己的投资立场——“不投资带有锁定期的证券”。但无论如何,扰乱IPO询价规则已是不争的事实。

  连续7次“卖力”地只报高价不认购,而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景顺长城竟然能言之凿凿地将责任推了个干干净净,不能不佩服其用心良苦和措辞高超。看来,景顺长城已练就了一身“嫁衣神功”——违反“无利不起早”的常理、甘当无偿“轿夫”和“股托”、辛辛苦苦地为他人做嫁衣裳。

  这样一份顾左右而言他的“声明”,能有说服力么?

  混淆真相的说法站不住脚,一味喋喋不休地“自说自话”更是缺乏智慧的苍白辩解,太无力也太矫情;不仅无法取信于民,反而激起公众的逆反之心,从而笃定地认为其中必有猫儿腻。说到底,景顺长城此番“嫁衣神功”忽悠了股市,忽悠了投资者,忽悠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忽悠散了基金的行业公信力。

  最后,该份说明的结尾更是匪夷所思:“我公司将严肃对待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我公司提出的自律处理,一如既往地以审慎诚信的态度为投资人服务。”试问:既然三条澄清条条证明自己做的都没错,景顺长城又为何乖乖听任监管部门对自己的“处理”呢?除非——“严肃对待”的言外之意是不服“判决”?再问:尚有“奢华门”事件基民讨伐声言犹在耳,景顺长城何谈“一如既往地审慎诚信的态度”?如果说违反询价规范已让公众错愕和黯然,那么景顺长城在公告中的强词夺理,更刺伤世道人心,因为措辞中没有一点愧疚,语气还十分强硬,似有大受“冤屈”之意。

  面对自己的违规行径,景顺长城为何不能公正、坦诚地向公众认错呢?“知耻”才能“后勇”——矢口否认、巧言善辩的推诿固然能图一时之安,但长此以往,只怕会将自己拖入“四面楚歌”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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