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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新股询价制度该怎么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 03:20  每日经济新闻

  曹中铭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于中原证券、景顺长城基金公司等36家询价机构的自律处理措施,揭开了隐藏在新股询价过程中的“潜规则”。多次 “只询价不申购”、“关系报价”、“人情报价”的频频发生,导致新股发行价格高企的症结挥之不去,也难怪新股常常能够以较高的市盈率成功发行。

  警告处分、责令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询价资格的处罚,显然有隔靴搔痒之嫌。鉴于目前市场的现状,失去3个月询价资格对于受处罚的询价机构而言,不会伤其筋骨,埋单的却是参与其中的投资者。而且,仅仅只处罚询价机构,对于个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不闻不问,当然也有失公允。退一步讲,所涉新股的保荐机构,难道就一点问题也没有吗?

  从当初的行政审核定价,到实施市场化的询价机制,体现了市场进步的一面。尽管如此,新股发行价格不合理的现象同样突出。询价机构的暗中“抬举”,保荐机构的大肆吹捧,还有市场投资者不得已的盲从,造就了A股市场高价发行的“辉煌”,而其本质则是放大了市场的风险,也使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产生贬值。

  如果说当年闽东电力以88.69倍的“天价”市盈率发行有试点因素的话,那么包括中国人寿中国远洋近乎百倍的市盈率面世,至少说明现行询价机制的弊端更加显现。而透过前几年大牛市行情以及去年股市大跌过程中的新股发行所出现的问题,改革新股询价制度显得更为紧迫。

  其实,对于现行新股询价机制,市场质疑的声音一直不断。高价发行,除了上市公司是大赢家之外,保荐机构亦同样是其中的赢家。因为高价发行,意味着保荐机构能够获取更多的保荐费用。可一旦新股挂牌之后呢?

  在今年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被列为2009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而监管部门也曾向各大机构投资者征询对现行发行制度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征询问题主要集中在询价制度、询价的有效性、新股分配机制、存量股份的发行以及审核制度等几个方面。

  新股询价制度到底该怎么改革?市场上也有不同的声音出现。有观点认为,可以将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这两个阶段 “合二为一”,以避免机构乱报价;另有观点则认为,应该采取“足额保证金”制,机构只有缴纳了足额保证金后才能参与询价与网下配售;还有观点认为,通过扩大发行规模的方式来促使新股发行价格走向合理。

  上述几种观点对于防止机构乱报价,或只询价不申购能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询价机构同样报出高价,却只以较小的金额进行申购,这与此前的哄抬价格没有什么两样。

  笔者以为,改革新股询价制度,重在落实参与询价机构的责任。只有参与机构真正做到了为自己负责,其才会为市场负责。因此,有必要将询价机构的切身利益与新股发行价格“挂钩”。

  具体方法为:将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 “合二为一”,根据网下发行规模,确定参与询价机构的最低申购数量 (如500万股或1000万股),并且规定只有在申购资金足额到位的情况下才能参与询价。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和杜绝机构压低报价,在确定最低询价价格(类似原先的询价区间下限)后,报价低于最低询价价格的机构失去配售资格,而其他机构按照其实际报价比例配售。报高价者以高价配售,报低价者以低价配售。

  如此一来,询价机构的利益就与新股的发行价格紧密联系起来了。而对于网上发行价格,可以将不同报价配售的股份数量进行加权平均后确定。经过这样的改革,机构的报价必然谨慎,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其发行价格也将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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