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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证券:
近期已上报至国务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显示,该办法施行时间初定在2009年5月1日。2008年12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适时推出创业板。
在全球经济衰退和中国经济“保增长、促转型”背景下,创业板推出或可被认为恰逢其时。国内自主创新、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正蓬勃涌现,对资金的渴望急需满足。改革开放30年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融资不畅一直是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加之近期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更为困难。适时推出创业板,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我们认为,创业板的适时推出,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或将形成主题性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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