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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肃不当询价入手改革发行制度

  证券时报记者 肖渔

  在不久前结束的2009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再度被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据记者了解,完善询价机制将成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突破口。日前公布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36家询价对象采取自律处理措施就被市场解读为改革即将掀起的信号。而在市场人士的眼中,对现行发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将为重启IPO铺好路,今年的新股发行可能会在相关发行制度作出一些调整之后再进行。

  在询价机制方面,有市场人士透露,改革后的发行制度有望以初步询价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挂钩的形式进行,主要从加强对不当询价行为的监管、整肃发行秩序入手。为增强询价机构报价的有效性,将要求询价对象参与报价时就要预交定金,以防止出现询出高价又不参与认购的情况。报价后,如果最终定价在申报区间内,询价机构就必须参加认购。此外,监管部门还有可能扩大询价范围,同时建立起询价对象的诚信体系,并加大对“高报低不买”、“低报高也买”这些乱询价机构的处罚力度。如果多次出现故意报高价或者低价,都可能面临处罚,并被记入诚信记录。

  “乱报价”从一方面说明了询价机构的研究能力差,定价不够科学合理,报出的价偏离市场估值。一位权威人士曾经表示,询价制的目的是通过市场深化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细分,不同行业的企业得到了区分,自然就获得了不一样的定价。在询价制下,机构应该通过关注和研究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现企业的价值,把买卖股票的行为落实成为投资企业的过程。总是报不准,是询价机构定价能力不足的体现。

  而另一方面,部分“乱报价”行为则源于从业机构操守不良、有违诚信的结果,这也正是现行询价制度饱受市场非议的原因。比如,近期刚受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处罚的一家基金公司,自2008年3月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共7次参与IPO的初步询价,报价均高于发行价格却全部未申购;其余受处罚的询价对象也均出现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情况。在实际询价过程中,据了解,有的机构报价甚至能高出中位数50%甚至高达100%!正因为此,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在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询价对象要敢于拒绝少数IPO主承销商的无理报价要求,杜绝“关系报价”、“人情报价”现象,维护和珍视公司在新股报价方面的声誉,以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重。

  “实际上,现行新股发行制度、询价机制在大的方略上是好的,制度本身到目前运行也是有效的,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改革应该在现有制度基础之上进行微调和完善。”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表示。而针对有人提出的现行询价制不够市场化,应取消窗口指导的建议,早已有业内权威人士回应指出:现在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其实主要是宏观指导,即指导企业多注意经济周期、关注企业核心能力,至于监管部门关注到的市盈率主要针对中小企业,敦促中小企业要低于二级市场市盈率定价。而询价制度本身是对企业的细分,因此市场对不同的企业自然会有不同的定价市盈率,不是行政定价的结果。

  实际上,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改革发行制度,监管部门已经在陆续有所行动。比如在2006年完善发审委制度,又在去年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充实完善保荐制度。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和询价制度是现阶段发行监管的基础制度,更是发行审核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总体框架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对现行询价制度的完善,强化各市场参与主体之责任,将使得我国发行机制更适合市场发展之需,也将会为恢复新股发行,恢复市场的融资功能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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