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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定价应给中小投资者话语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 01:04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傅苏颖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已历经多次变革,在刚刚结束的2009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又再次被提上议程。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券商人士表示,历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都没能解决一个问题,即在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之间找到平衡。这也应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这次改革中引起了市场以及监管层的重视。

  现行制度弊端显露

  东兴证券一位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在细则方面显现几方面的弊端。

  一是容易形成机构垄断,在一级市场占据主要地位。以资金量大小申购新股,使得散户处于弱势地位,如一些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散户参与难度比较大。“三公原则”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到实处。此外,在新股发行定价方面,新股的普遍高价发行,难逃故意推高股价之嫌。

  按照现行发行制度规定,尽管中小投资者所占比重很高,但新股的定价权却由配售持股最高占20%(大盘股为50%)的机构投资者来决定,中小投资者对该定价只能被动接受。此外,由于目前机构投资者的研究能力和管理水平较低的事实,最终的新股定价不尽合理。

  该人士认为,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最重要的应该是,让散户能够获益、打破机构垄断以及保证发行价格不会恶意被推高,在结合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具体改革措施。

  宏源证券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则对记者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发行人诚信披露,保荐人尽责,询价对象有责任心。

  应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东兴证券上述人士表示,由于部分拥有大量资金的机构在成功申购大量新股后,往往会迅速提高首日涨幅,吸引中小投资者进入,然后在获得大量收益的同时悄然全身而退。这对中小投资者来说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对这种成功申购大量新股的特大机构设定一些限制,比如持有期的限制。

  宏源证券上述人士则表示,可以通过规定每个网上申购账户近年的平均资金余额,来避免大机构的恶意炒作,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临时性资金乘机进来打新股,从而照顾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通过行政命令规定,凡是最近一年内账户额度超过10万元的投资者都不能参加网上申购,以保证中小投资者具有平等的机会参与。”他说,不过这个规定应该是有期限的,投资者最终还是应该按照市场化定价来获得相应的权利。

  东兴证券上述人士建议,可以进一步提高询价机构数量,形成询价机构充分竞争的局面。此外,还可以给中小投资者一定的发言权,让中小投资者参加竞标定价,形成多元化的询价机制。不过,这对交易系统等方面的要求相对提高。

  宏源证券该投行人士则提出更为具体的建议。首先,通过适当减少网下机构配售数量,避免机构间竞相抬价现象的出现。等相关制度成熟后,再扩大机构配售比重。这样既有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还可以缩减网下的利益输送。其次,剩余部分通过网上发行,采取“市值配售”的方式,但与以往的方式不同,按账户持股市值来划分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市值配售:一部分由市值大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一部分由市值小的中小投资者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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