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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允峰
创业板将在合适的时间推出,这已经成为2009年投资者期待的一件大事。近期,中国证监会又提出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目前正在征询意见。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弊端,主要集中在四点:一是中小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一起申购,中签率很低;二是发行比例占总股本的比例太低;三是限售股流通时间约束太长;四是股票发行定价太高。我认为,发行制度改革宜让创业板作试验田。
改革发行方式,让更多中小投资者获益,这一点需要向国际市场学习。即便不推行新股发行人人有份,也要把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申购新股分开对待,在分配给中小投资者的申购比例上予以明显倾斜。现行发行机制当中,机构投资者既参与网下配售,又参与网上申购,而中小投资者只能在网上申购,使得中小投资者中签比例奇低。这种不公平严重影响了中小投资者对申购新股的热情。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本更小,中小投资者将更不容易中签,因此,拿创业板做改革实验,有利于积累如何加大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市场经验。
发行比例太低问题,是发行制度改革中的焦点之一。如果把公司比作一头牛,如今的发行上市其实不是把牛拉来上市,而是只拿牛的一部分来上市。也就是说,公司上市基本不影响大股东的控股地位。既不影响控股,又能融资,这样的发行对公司来说是天大的好事,而对股票市场和里面的投资者来说,则是不公平的。
要解决发行比例过低的问题,拿创业板做试验同样有好处:一是让创业板公司大股东有失去控股权的风险意识,珍惜公司的控股权利,注重市场价值。只有树立危机意识,才能让上市公司注重股东利益;二是激发大股东做好公司做强公司的动力,让公司变成难以被收购的大公司、大市值;三是探究发行比例究竟控制在什么程度最好,既能有利于证券市场对限售股的接纳,又能让大股东始终对发行的上市公司“牵住牛鼻子”,不丢失控股权。
按照国际市场的惯例,缩短限售股的上市流通时间,同样是让证券市场、投资者和发行者实现多赢的策略。国际上一般的限制期限是3-6个月,这样会让新股有一个比较客观的真实价值,不让市场在新股一上市的时候就积累大量的泡沫风险。
当然,新股发行定价过高也是新股发行体制客观存在的问题之一。不少公司在发行时期,其市盈率就接近30倍,有的股票接近上百倍。加上公司上市当天,新股价格没有涨跌限制,更容易产生投资风险,中小投资者再次成为风险的埋单人。应对新股发行价格采取适当的限制措施,比如市盈率不超过10倍。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融资数额相对较少,降低市盈率发行的尝试更容易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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