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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系正逐步形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 21:1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2008年是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不断走向深化的一年,多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日益密切,一批涉及证券犯罪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查处,这一切表明,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证券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2008年证监会着力加强市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08年证监会稽查总队成立伊始,就迅速形成战斗力,及时查处“北京首放汪建中操纵市场案”“金股之王非法证券咨询案”“中关村内幕交易案”等一批市场关注度高、社会危害大、涉及范围广的大案要案。

  与此同时,打非协调工作也不断取得进展,“金园汽车案”“美国第一联邦案”“美中融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主犯被判刑,全年非法证券活动投诉量同比下降30%。

  2008年,证监会共稽查立案106件,办结118件,非正式调查157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及线索210件,做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77项,罚没资金3.2亿元,实际收缴和冻结2.5亿元。从执法效率上看,与上年相比,案件调查、审理周期明显缩短,结案率由44%升至68%,罚没款执行率由25%升至78%。

  此外,推动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基础性法制建设也不断加强,《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等7部规章,41个规范性文件陆续得到修订和颁布。证券期货市场统一的诚信档案系统也正式启动。

  透过这一系列的现象,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证券执法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从前几年重点查处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德隆”“科龙”案,到查处“杭萧钢构”“带头大哥”案,再到2008年被迅速查处并予公布,资金占用死灰复燃苗头被有效遏制的“中捷股份”“九发股份”案等等,都使市场对证券执法效率有了新的认识。

  应该看到,证券执法体系在为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服务、维护“三公”原则、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未来应当继续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资本市场的实际出发,不断探索证券执法的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机制,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执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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