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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高管纵论股指期货等五大股市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2日 12:58 城市快报

  在中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的背景下,中国资本市场面临新的跨越式发展机遇,而大小非解禁、股指期货、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红筹股回归也日益成为牵动股市神经的热点问题。在被誉为“上海达沃斯”的首届陆家嘴论坛上,与会嘉宾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热点一: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呼之欲出了很久,一直不见动静。本轮的调整行情令市场万分期盼股指期货早日推出,在此次陆家嘴论坛上,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仍然成为热点。上海期货交易所总经理杨迈军认为,“这说明大家都觉得如果有股指期货也许股票不会跌50%。我们做期货不会太直接关心股票,但是听说股票后期的下跌叫做‘恐慌性’的下跌,不该卖的也卖了。如果有股指期货锁定风险我想就不会这么急着抛,也会起到平衡市场的作用。”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朱云来也赞同这样的看法,认为以股指期货为代表的对冲机制的建立,可能对于一个稳定发展的证券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吴冲锋认为,股指期货可以尽快推出,因为股票对中国来说是最市场化的产品,所以应该优先考虑推出新产品。同样来自学界的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黄明则在另一个论坛上表示了相似的看法:上海要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最起码的期货市场、期权市场要推出来。

  不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沈祥荣对此持谨慎态度。他认为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确实应把金融体系的建设作为重要的一环,创新也要做,比如说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创新的品种本来是很好的品种。但是股指期货在推出的过程当中,需要对风险、对问题考虑得非常全面,必须一推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而作为一直处在股指期货“一线”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总经理朱玉辰来说,“搞股指期货本来就是一个工具而已,一个技术手段,一项基本的制度设计。随着筹备的进展,大家对它附载越来越多的寓意,目前看有点夸大了。”朱玉辰建议市场应该以平常的心态来对待这个产品。“这个产品出来确实没有什么大惊小怪,是一项基础性的资本市场的建设。”他透露说,经过今年上半年股指大调整以后,中金所频频接待基金经理访问,后者感觉这个时候迫切需要这个工具。因为这个工具出来以后,他们可以使自己的投资理念、投资方式有很多策略性,“所以对我们机构投资者来说,股指期货是增加一个过冬的工具,度过熊市的工具。”

  热点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呼声已久,可就是迟迟不见动静。从中国石油套牢整整一代股民,到紫金矿业上市当日的疯狂炒作,以及其他新股上市后频频上演的“跌停秀”,这样的新股发行制度不知道还会延续多久。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新股发行时定价结果是不合理的。宋丽萍认为,理论上就是发行人实际上有选择投资者的权利。“我发股票谁能做我的股东,他是有这个权利的。另外就是价格应该是由主承销商来组织,有认购意向的人下订单最后定下来。然后就是参考二级市场的价格。我一说大家都清楚跟现实有多大的差距。大家也都知道目前这个定价结果是不合理的。”宋丽萍举了阿里巴巴的例子:“比如说我们在市场推广当中,阿里巴巴要上市,一开始负责人员都说能不能在国内上市,大家想一想,阿里巴巴都是年轻人在用,然后消费者都是在国内。结果还是到海外上市了。”她认为阿里巴巴没有在国内上市的一个原因就是定价的问题。“它在海外上市有100多倍,但是在国内上市可能只有几十倍,差的太多了。是不是说这个定价就是合理的呢?结果不是这样,到二级市场平均是200%,高峰时是300%、400%。”

  而在此次论坛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朱云来也认为,新股发行时询价制度很重要,但如果不对出价进行约束,那么即使形成询价制度也没有意义。“因为缺少一个看起来很小的细节,整个机制就没有作用了。”“比如说我们现在有一个询价体系,我们找机构投资者去询价,他们也给了你一个价格,但是发现最后市场价格跟他们给你的价都没有什么关系。这里面我认为重要的是,我们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就是机构在出价的时候,你要被你的出价所限定。将来实际价格,最终定价出来以后,如果你的价格出局了,比如说你要的价低了,出来的价高于你的价你就出局。否则询价的话都尽量往低压,他说只能出3块,但是5块也愿意买,最后涨到7块。”

  “美国一级承销商比如说美国债券都是这样,你说话算数,如果没有能力就不要出价,出价就要承担结果。而且出价这个问题永远是这样的,对于投资者来讲这是常识,越低的价格买到越有价值的东西越好,但是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能够发到最高价最好,这是一个博弈。”

  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2006年“新老划断”以后开始实施的,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并且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按照相关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申银万国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询价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实现价格发现功能。目前的询价制度规定,只要机构所报价格不是过分离谱,所有参与询价的机构都能获得相应比例的配售。有很多市场人士也认为,由于询价责任机制缺失,一向以价值投资自居的国内投资机构也像普通投资者一样,为获得新股筹码,作出了不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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