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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成热议焦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 21:57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雷海超报道 3月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与此前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闭口不提印花税不同,在此次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有关印花税问题时谢旭人说,“我们从网上也注意到,有些人士提出了有关完善资本市场税收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们将会认真地加以研究。资本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财政部门对此非常重视。我们将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分析和把握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阶段性特征和内外部环境,研究和实施好相关的政策,继续支持强化市场基础建设,优化市场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监管和执法的力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促进股市稳定健康发展。” “第0001号”提案是资本市场 去年5月30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为3‰“股民交易成本过高”,吴刚委员说,2007年度证券交易印花税高达2005亿元,同比增长1002%,比前16年沪深两市印花税收入总额还多,股民人均贡献2800元。股市的投入产出状况很不理想,整体收益低于交易成本,全体投资者合计亏损达到2000亿元。“因此,即使在这史无前例的大牛市中,很多股民仍没有赚到钱。” 全国政协提案组收到的提案中,有很多是关于资本市场方面的提案,而民建中央向政协大会提交的“关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提案,被列为“第0001号”。 提案认为,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配套相关税收政策。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对资本市场的税收管理只有零星的条例或临时性的规定,很不完整,缺乏规范课税的覆盖面有限,对一级市场的投资行为、二级市场上的交易差价收入、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投资所得、场外交易、有价证券的继承和转赠等缺少税收约束,特别是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税制基本是空白;税收政策调节分配的功能比较弱;存在重复课税现象;税赋不均和资本市场税制不公平,如证券一级市场的投资者不纳税,但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要纳税,国债投资者不纳税,但股票投资者要纳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股利收入要纳税,但国家股、法人股的股利收入不纳税,对可流通股交易征收交易印花税,但对法人股交易、期货交易以及基金交易不征收交易印花税,税收政策导向不明显,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分配到的收益要征收所得税,而对买卖差价收入不征税。 为此,提案提出如下建议: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应设计差别比例税率,如对交易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区别对待,保护中小投资者和鼓励中长线投资。应对场内交易实行较低税率,对场外交易实行较高税率,以限制场外交易,鼓励集中交易,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 代表委员建言下调印花税 此前,财政部公布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印花税安排收入1945亿元,约与2007年持平。 全国政协委员贺强认为,去年印花税收了2000多亿,而分红,加上转增部分仅为1800多亿,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分红回报,都被交易成本收回去了。分一点红还不够交印花税,在这种情况下谁能重视投资呢?只能重视投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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