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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蓝筹股还是金股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09:05 中国经济时报
-张炜 2008年A股市场“开门红”,“八二行情”的特点较为显著。有市场人士提出,“八二行情”将主导上半年,建议少碰大盘蓝筹股。那么,大盘蓝筹股是否真的没有机会呢? 其实,“八二行情”在去年11月和12月就已出现,题材股和超跌股的风头,远远超过银行、地产等大盘蓝筹股。例如,西单商场和宏图高科去年12月分别上涨了85.99%、50.95%,远超过同期上证指数8%的涨幅;川投能源的涨幅非常显眼,去年10月至12月分别上涨30.79%、36.56%、19.32%,远远跑赢大盘。相比之下,银行股和地产股未能振作起来,部分地产股的跌幅更大。例如,中华企业去年9月4日创出38.15元的高点,12月17日一度跌至18.35元,上周收盘只是反弹至22.84元。 2008年开局行情,“八二行情”进一步得到市场认可,题材股和超跌股一路高歌,部分蓝筹股却是大盘上涨的拖累因素。新年第一周,上证指数涨幅虽只有1.90%,但一批个股脱颖而出。据Wind资讯统计,按照不复权方式计算,沪深两市共有123只A股在今年的头三个交易日中创出历史新高;如果按照后复权方式计算,则有224只个股在近三天改写历史之最。银行股、保险股则未受宠,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在新年第一周分别下跌了1.35%、1.22%、1.77%、2.19%。投资者不用怀疑,倘若金融股配合的话,上证指数的“开门红”行情肯定更漂亮。 “二”与“八”的个股行情转换,上演了股市中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在“八二行情”中走牛的个股,有不少是去年“5.30大跌”后的超跌股。相反,银行股恰恰崛起于当时。去年6月至12月,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的累计涨幅分别达到48.35%、56.40%、82.45%,跑赢了同期上证指数28.03%的涨幅。 对不少投资者来说,这种转换颇让人感到胸闷。题材股与蓝筹股的涨跌轮换,可两者间的业绩却很难“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蓝筹股被打入“冷宫”,让坚持价值投资的投资者,有点“哑巴吃黄连”。曾记得去年年末,各大券商的年度投资策略会上,银行股、地产股频频亮相于“金股”名单。当时,有媒体分析比较申银万国、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等十家券商推荐的“十大金股”后发现,与2007年种类繁多,2008年的“金股”呈现出集中的特征。其中,地产龙头股万科A,被十家券商一致看好;工商银行、中国人寿被6家券商推荐;还有5家券商看好招商银行、中国平安。此外,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等纷纷榜上有名。 去年年末被看好的“金股”,为何在新年难以得到响应。这至少与两大因素有关。其一,宏观调控带来利空。去年年末,央行实施的加息及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以及对二套房贷认定的“补充通知”,给银行业和地产业带来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至少在心理层面明显存在。央行的这些举措旨在贯彻从紧的货币政策,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以及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对盈利主要依赖存贷利差的银行,不能说毫无影响。与此同时,地产业承受的宏观调控压力更加直接。二套房贷认定趋严,对投资性购房或许将是“釜底抽薪”。 其二,银行股、地产股调整不够充分。与超跌股的反弹条件相比,银行股和地产股的缺陷,是大幅上涨后调整不充分。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金融股中长线仍有机会,此类个股潜力较大,坏就坏在多数人均明白这个道理,这造成这些股票调整得并不充分,看中此类个股的主力没有其它办法,只能靠相当长时间来消磨持仓者意志。”超跌股的大涨容易“一呼百应”,因为其累计的较大跌幅,积累了反弹的动能,甚至让新参与的资金产生某种安全感。例如,最近风光的北京城乡,先于大盘开始调整。当去年10月下旬大盘酝酿二次冲顶时,北京城乡跌至11元附近,而其在“5.30”后还创出过19.50元的高点。奥运概念股的活跃,以及之前的超跌,使北京城乡去年12月以来“快马扬鞭”,当月上涨42.22%,新年“开门红”3个交易日又涨了10.70%。 大盘蓝筹股还有机会吗?有一种观点认为,眼前是投资者逢低配置金融股、地产股的机会。一方面,美国次贷危机的“余震”及国际油价上涨,使得外盘在上半年难免震荡,美股暴跌的消息可能不时传来,金融、地产股等大盘蓝筹股更容易受到“牵连”。蓝筹股上演泡沫行情,在近阶段的可能性较小。另一方面,金融、地产股的业绩增长预期未有改变,例如,浦发银行已发布2007年净利润增长63.89%的业绩快报。 业绩增长可期,正是众多券商去年末将金融、地产股点为“金股”的主因。既然“金股”的价值基础存在,又何愁“是金子不会发亮”?券商推荐的股票,主要看的是长期发展,不能以个股的短期市场表现来判断,更不能以新年开局3天的涨跌来论英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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