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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持久战:市场操纵三阶段与短线化趋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5:5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华观发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壮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人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的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资本论》第二十四章中的这段精彩注释深刻揭示了证券市场难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实。 股改以来,曾经风行市场的“恶庄股”逐渐淡化,“传统的老恶庄股基本没有死灰复燃”。但是新市场环境下,市场操纵行为并没有消失,相反,还衍生出了不少新特点、新形式。 与几年前的“坐庄”模式相比,当前的市场操纵行为可以说更加隐蔽、更加具有欺诈性。 “短线化”趋势明显 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明显的“恶庄股”客观上已经很难形成。 股改后,一个公司可流通的筹码实际在不断增加,这个时候一些机构真正要想控制流通盘,拿到足够的筹码是很困难的。加上市场转暖以后,热钱不断的进入市场,操纵者事实上拉抬一只股票已经不需要拥有超过50%以上的筹码。 因此操纵者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再像以前一样长线“坐恶庄”。本报记者了解到,股改以来,证监执法部门并没有发现传统的恶庄股案例。 市场操纵者往往只需要持有不到20%的筹码,就可以顺利达到操纵一只股票的目的。 据了解,证监执法部门当前正在查处的几个案例中,操纵者持有一只股票的流通盘只有10%左右,但在十几天、二十几天内就把股票拉升很高。 与此同时,近两年监管部门查处的这些案件中,操纵者拥有的资金远远没有恶庄股时代的操纵者多,对一只股票的操纵行为最长也就是几个月,短的也就是几天就出来了。 据介绍,目前,短线化的市场操纵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突出的表现形式: 第一,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虚假申报,企图通过频繁地挂单、撤单,影响市场价格。 第二,尾市拉盘。这种手法主要是在收盘阶段,短时间内集中买卖,人为影响收盘价,以影响第二天的集合竞价。当然为了影响开盘价,部分操纵者也选择在开盘阶段频繁大量申报买单,以影响开盘价。 第三,抢先交易。通俗地讲是这样,就是一些证券公司或者是咨询机构,或者是中介机构,他会在一些适当的时候,适当的时间利用电子或者是纸介媒体发表评论,预测或者是建议,类似于股评这样的。他发表这个东西,目的就是导致股票上涨或者是下跌,一般都是上涨。股价上涨的过程中,他由于自己对这些股票已先前建仓,所以能够获得利益。 第四,涨停敢死队。 “恶庄股时代”淡化 股改之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一度被称为“恶庄股”时代,“坐庄”行为非常疯狂,其主要表现是: 操纵者往往就是一些实力机构或个人。 “恶庄股”都是特定的股票。这些股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流通盘相对较小。 第三,“坐庄”时,操纵人大量使用他人账户,隐瞒真实身份。 第四,操纵者对标的股票都是高度控盘,控盘比例非常高,一般都在60%以上,甚至达到90%或者更多,同时,操纵者的控盘时间也很长。 第五,通过不断的融资,操纵者的资金量巨大,一般有数亿。 几年前,类似的“恶庄股”曾盛行一时,这种操纵模式也被称为一种“可靠”的盈利模式,成为不少证券市场的大机构所热衷使用的手段。 以南方证券为代表的一批知名中介机构最终倒在了“坐庄”的路上。与此同时,正因为“坐庄”行为的猖獗,我国证券市场走入行业低谷,市场成交量急剧萎缩,参与交易的投资者越来越少。 随着全流通时代的来临,这种明显的“恶庄股”在目前的市场上已经很难形成。加上,交易所的严密监控和证监稽查力量的及时介入,传统的“恶庄股时代”就此淡化。 警惕新的市场操纵模式 但自有证券市场,就有市场操纵。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顽疾”,市场操纵行为一直为各国证监执法机构所头疼。 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经历了市场初期的“恶庄股”风行后,积累了打击恶劣市场操纵行为的宝贵经验。 随着市场行情的好转,操纵手段的花样翻新,我国证监执法部门必将迎来新的挑战。 由于,当前证券市场还没有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做空机制,短期内,这种集中资金优势,通过制造虚假股价信息,拉抬股价,引诱投资者交易从而获利的短线化市场操纵行为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证券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不过,各种做空机制引入后,市场环境将更加复杂,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市场操纵行为将以更加隐蔽的面目出现,一些难以认定的市场新操纵模式需要引起注意。 “目前有些情况,我们正在关注。”上述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未来,证券市场实现全流通后,大股东将是上市公司天然的“庄”,如何防止大股东利用一些信息来操纵股价显然是要考虑的问题。 除此之外,一些更加隐蔽的可疑的市场操纵行为,也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推出来后,部分操纵者有可能就不是仅仅只把股票拉高这么简单。由于有了做空机制,很可能一边是在期货市场上卖空,另一边是在现货市场上做多,等做多到一定的价位,然后再利用各种手段将股价打低。”一位私募操盘人士告诉记者。 对于监管层来说,如果在此过程中,没有相应对策,即使发现这种操纵模式,也是很难制止这种新操纵行为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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