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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加强全面一线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5:4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苏江

  对于上交所来说,2007年是加强全面一线监管的一年。

  “总的来说,我们的监管方针是‘突破问题、明确导向、注重效果和形成威慑’,将市场操控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作为监管重点,力争达到既能警示违规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又可避免造成过度的市场波动,从而对整个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起到了推动的效果。”上交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七项措施严厉出击

  针对证券市场中出现的异常交易事件,上交所市场监察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七种措施进行处理”。

  据介绍,如果出现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管理不规范或者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异常交易发生,上交所将给予营业部电话口头提醒或者警示,要求营业部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操作程序,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如果是客户一般违规行为,则要求营业部提醒或者警示客户。

  “如果是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的交易行为存在不规范,我们就会发出书面关注函,让其进行说明。”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投资者的行为违规、多次口头提醒或者警示效果仍然不佳,于是就发出书面警示函警示我们将进一步处罚。”

  据统计,从2005年至今年8月底,上交所累计电话口头提醒或警示累计达到898次,发出书面关注函85份,发出书面警示函46份。

  “第四项措施是采取联合监管,也就是针对调查中发现有涉嫌内幕交易或操纵价格行为的,上交所内市场监察部与上市公司部、会员部之间启动联合监管机制,作进一步调查。”上述人士表示。

  通过联合监管,对于发现了异常交易行为较为频繁的营业部和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嫌疑的情况,上交所会根据当时的情况约请会员公司、基金公司和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过来谈话。据统计,从2005年至今年8月底,上交所累计约见谈话41次。

  而对于已经确认严重影响证券价格、存在操纵行为的股票账户,上交所将在下发《监管警示函》依然无效的情况下,将采取限制证券交易的措施。

  今年4月18日,针对杭萧钢构案中的炒作现象,上交所对于东方证券宝庆路营业部某证券账户股票交易权限予以限制;8月15日,因为炒作招行认沽权证,深圳振华路第二营业部的某账户同样被上交所限制权证交易。

  据上交所人士透露,目前对于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累计达到4次,共涉及账户6个。

  最后一种措施是报请证监会立案调查处理。

  “这也是最为严重的一种,一般来说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比较明显的涉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行为的线索,或经多次制止无效的情况,我们会做专题分析报告上报证监会建议立案调查处理。”

  记者了解到去年上交所报请证监会立案调查处理事件达到48件,今年1-8月份更是高达55件。

  加强信批和监管股价异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向是交易所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

  上交所监察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上市公司信批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其次,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当合理、谨慎、客观;最后,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如果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交易所就会要求公司作出说明并公告;如果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复交易所问询或者按要求公告,可以以交易所的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而对于上市公司违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或者违规相关承诺,出现信批违规情形,交易所可以针对情节的轻重作出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两种惩戒方式。此外,交易所还可以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采取公开认定三年内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的措施。

  今年9月1日,上交所出台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通知》做了以下三种补充规定:

  一是针对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是当日有涨跌幅限制的A股,连续2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如期间同一营业部净买入(净卖出)该股数量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以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

  第三点是针对ST股票、*ST股票和S股三类股票,如果该类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的,则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

  “另外,我们在2006年5月第三次修改的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予以重点监控的13种异常交易行为。”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如果出现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的行为,上交所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预警指标发现异常交易行为,进而实施相关监管行为。

  事实上,记者留意到,在今年下半年,上交所出现几只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现象。9月20日中午百利电气(600468.SH)突然宣布因为“实际控制人正讨论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下午临时停牌,12月17日,公司推出定向增发方案;另一家交易了半天因为定向增发在12月10日下午临时停牌的小商品城(600415.SH)至今尚未复牌。

  据记者了解,今年12月,一家在上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正是因为停牌前股价异动涉嫌内幕交易目前重组方案被迫推迟。

  “对于我们来说,发现了问题之后,我们会及时提请证监会立案查处一些违规情况,这样既可以及时将一些可能违规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又为证监会及时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提供了准确的线索和翔实的数据支持。”上述交易所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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